20xx淳于闻法制史内容摘要:

牧、杂律。 准五服制罪 《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详见前述《晋律》相关内容) “重罪十条”入律 《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 1 反逆 (造反 ) 1( 隋唐)谋反 2 大逆 (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 ) 2(隋唐)谋大逆 3 叛 (叛变 ) 3(隋唐)谋叛 4 降 (投降 ) 5 恶逆 (殴打谋杀尊亲属 ) 4(隋唐)恶逆 6 不道 (凶残杀人 ) 5(隋唐)不道 7 不敬 (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 ) 6(隋唐)大不敬 8 不孝 (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 ) 7(隋唐)不孝 8(隋唐)不睦 9 不义 (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 ) 9(隋唐)不义 10 内乱 (亲属间的乱伦行为 ) 10(隋唐)内乱 ◎《北齐律》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 八议论赎之限。 ” ◎唐律承袭隋制,将“十恶”列入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23 “三谋”与 6 “大不敬”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余者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 例律之中, 唐律将这些犯罪集中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 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 十恶不赦 ”的渊源。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真题例示 ]0460.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 影响。 下列哪些表述 正确 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北齐律》共 12 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 5[1]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答案】 ABD 6[1]北周 时规定 流刑 分 5等,同时还要施加鞭刑 七、隋( 581- 618) 《开皇律》 [开除皇上的律,所以文帝、炀帝两代就“不再传,失统绪”了 ^_^]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 十恶 制度。 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 中; 《开皇律》中确立了“封建”“ 五刑 ”即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 7[1] 司法机关: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真题例示 ]079.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A.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答案】 C 八、唐( 618- 907) —— “ 礼法合一 ” 、“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一)立法 ☆ ☆☆ 《唐律》 —— 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 ( 1)《武德律》 12 篇 500 条,高祖李渊时撰定,是 唐代首部法典 ; ( 2)《贞观律》 1 仍为 12 篇 500 条,太宗李世民时制定 [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制定至贞观十一年始告完成 ]。 2 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 基本上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 ( 3)《永徽律疏》(又称《唐1 高宗永徽年间,命长孙无忌、李勣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新律,是为《永徽 律》。 律疏议》) 2 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 又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撰《律疏》 30 卷与《永徽律》合编,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 计分 12 篇,共 30卷 ,称为《永徽律疏》。 至 元代后 ,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疏》议曰)”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3 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 最高水平 [区别《大清律例》 —— 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 大 成 者 ],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宋元明清产生了深刻影响。 4 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佚失,所以,《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 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 5 在 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 [真题例示 ]0338.《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 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 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 系的传统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答案】 BC [真题例示 ]089.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 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 “ 具法 ” 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 “ 具律 ” 改为 “ 刑名 ” ,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 “ 名例律 ” 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答案】 C [真题例示 ]0858.关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选项 是 错误的。 A.《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 B.《永徽律疏》首次确立了 “ 十恶 ” 即 “ 重罪十条 ” 制度 C.《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D.《永徽律疏》是对《贞观律》的解释,在中国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贞观律》 【答案】 ABD 《大中刑律统类》 亦称《大中刑法统类》,宣宗时颁行, 开创《刑统》这种刑事法律汇编的编纂体例 ; 特点是,将与刑律有关的敕、令、格、式等均附在律文之后,从而便于查找使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其对于五代和宋朝立 法技术有重大影响。 《唐六典》 以六部官制为纲,以《周礼》六官为模式,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就内容、性质与作用来看, 应属于行政法典。 8[1]关联知识点:西汉初年,文帝、景帝时曾宣布废除肉刑,以笞、杖等来代替。 但终汉之世,肉刑并未真正废除。 不过夏、商、周以来的传统五刑制度,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自汉以后,历朝对五刑屡加更定,至北齐,已确定鞭、杖、耐 (后为徒 )、流、死为五刑。 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 墨、劓、剕、宫、大辟 五刑制度,终于为 笞、杖、徒、流、死 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通常把 商周以来 的 五刑,称之为 “ 前五刑”、“旧五刑”或“奴隶制五刑”,隋唐以来 的五刑,通常称之为 “ 后五刑”、“新五刑”或“封建制五刑 ”。 二)唐律特点与中华法系 ☆ “礼法合一”、“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 科条简要,宽简适中; 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 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 西晋修律对汉律令作了大幅度的缩减,北齐律定为 12 篇, 949 条,较前又有所进步。 唐朝沿袭隋制,实行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 12 篇, 502 条,并为后世所继承。 立法技术完善,结构严谨,举世公认; 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 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 1)唐朝承袭秦汉立法成果,吸收汉晋律学成就,使唐律具有封建法律的典型性,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对宋元明清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 2)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世界法制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1 朝鲜《高丽律》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 2 日本文武天皇制定《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 3 越南李太尊时期颁布的《刑书》,大都参用唐律。 (三)刑罚原则 区分公、私罪的原 则 ☆ 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制的统一。 ( 1)公罪指 “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 ,即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的犯罪。 ( 2)私罪包括两种: 1 一种是指 “不缘公事私自犯者” ,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如盗窃、强奸等。 2 另一种是指 “虽缘公事,意涉阿曲” ,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 自首原则 ☆ ( 1)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 1 以犯罪未被 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 自首。 2 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 自新。 自新是被迫的,与自首性质不同。 唐代对自新采取减轻刑事处罚的原则。 ( 2)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因为这些犯罪的后果已不能挽回。 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 ( 3)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 ( 4)此外,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罪;审问它罪而能自首余罪的,免其余罪。 [真题例示 ]0757.永徽四年(公元 653 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 十恶 罪。 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 应作何处置。 A.可适用 八议 免于死刑 B.应被判处死刑 C.可以赦免 D.不适用自首 【答案】 BD 类推原则 ☆ ( 1)“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如:夜半闯入人家,主人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 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 ( 2)“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 如: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通过类推可知更应处以 斩刑。 化外人原则 ☆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 具有相同国籍外国人间发生的诉讼,依其本国法处理;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或与中国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按法院地法 —— 唐律处理。 9[1] [真题例示 ]0617.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 根据唐律关于 化外人 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 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D.适用唐朝的法律 【答 案】 D (四)刑罚制度 —— 六杀、六赃、保辜 ☆ 六杀 《唐律》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是唐律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 1)“谋杀”指预谋杀人; ( 2)“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 ( 3)“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 ( 4)“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 ( 5)“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 ( 6)“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 故杀与谋杀 有无事先预谋是二者区分的根本标准。 谋杀 谋杀是指 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战国至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谋杀这一法律概念。 同时谋杀 又包括共同谋杀和单独谋杀。 谋杀曾长期被看作是必要共犯,但在唐律中,单独一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 明清两代继承了唐律的做法。 故杀 故杀是指 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北魏律时出现了故杀的规定。 [真题例示 ]105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 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 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 归途,宋万田再次 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 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 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 有可能被官府认定 犯下列哪些罪行 ?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 故杀 ”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 谋杀 ”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 斗殴杀 ”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 “ 以力共戏 ” 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 戏杀 ” 【答案】 AC 10[1]关联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 146 条: “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 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 国籍 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 住所 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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