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力,物权调整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的关系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物权的义务人有成千上万.物权内容不能由权利人一个人说了算,也不能由一个权利人和几个义务人说了算,对权利人 12 和成千上万义务人之间的规范只能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 于物权公示原则的规定。 ●
重新修改 •再次修改,一再难产 二、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强制启动权 •强制签约权 •强制裁决的申请权 •强制执行权 二、 《 物权法 》 • 2020年出台,私有财产平等保护 •相关配套法规迟迟不能出台, 《 物权法 》抵挡不住“依法拆迁”的铲车 •《 城市房屋拆迁
之客體: (一 )土地。 (二 )建築物 (定著物 )。 (三 )未與土地分離之出產物:原則 66II不可,但強執53I(5)、 592I可 (於查封後一個月內可分離之 天然孳息 )。 (四 )身體分離之部分:器官、組織、精子、細胞系(株 )、基因。 (五 )人之屍體、遺骨:僅於埋葬、管領及祭祀。 為目的之範圍內,得為遺族之所有權客體。 (六 )權利:權利抵押權 (882)、權利質權 (900)
其他物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3、效力: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二、命题角度分析 【角度1】 善意取得的标的不能是脱离物。 例:甲 有一台新的手提电脑,一天被乙盗窃而去。 乙当天就在大街上找到一个买主丙,丙以1 5000 元将电脑买走。 甲闻讯后向丙主张返还此电脑。 问:丙可否主张善意取得。 答:不可以。
悉】 (一)共有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共有的种类: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二)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 1) 按份共有人按其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2) 按份共有人可以无须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转让其享有的份额。
指示交付。 据此,选项 C 项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但是,我国《物权法》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上对《担保法》进行了重要的修改。 《担保法》以及《 担保法解释》混淆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生效要件,质物的转移占有本来应当作为质权的生效要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而合同的生效要件则根据《物权法》 15 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 物权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结论: 预告登记后一房两卖无效 以案说法 物权法的关注焦点(二) —— 物权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其他相关小问题 (一般了解) 业主在申请房屋产权证时,登记机构可否要求对房屋进行评估。 ( 《 物权法 》 第十三条 ) 因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张三的房产登记簿出错,从而使其在卖房时受到了损失,登记机构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 物权法
迁、征收等名义非法改变私人财产的权属关系。 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 违法拆迁、征收,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0 页 共 22 页 第六十九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设立合资经营企业
》的正式实施,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受让人对房地产项目转让应该更为谨慎,对 其法律风险应有更为充分的评估。 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