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停车管理、解决停车难问题等交通问题的建议(共八篇内容摘要:

交通及静态交通问题。 既然每个街道办是统一的一个政府领导,在管辖区内的执法管理应有一定的自主权。 在过去的几年,我听说静态交通是执法局管,动态交通是交警管,形成了相互推舍责任,结果没人管。 城市停车好象无政府主义一样,城市会有序、漂亮吗。 我们觉得,在每个街道管辖区内,交警及行政执法应合 并起来,统一管理(大部制后已经合并了)。 对那种不利于管理及执法的事情应调整。 过去大家常说执法难,为什么会执法难呢。 但我觉得,既然提出了执法上的问题,应该针对这问题想出解决的办法,而不是说这样不行那样不行,这样不行那样不行的结果是什么都不用做,让它继续乱下去,这不是办法。 大胆尝试:作为政府,我觉得应多想办法,积极去面对及总结,当方案想出来了,要大胆去试,不要还没有做就说不行了。 在经营企业也是一样,我对我的拍挡和员工说,不要什么事情还没有去做就说这难那难,不可以,这样的人我是不会重用的。 做事应勇往直前,要想办 法去做到,多想怎样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 当目标达到后,要想想是否能做得更好。 不断的思考与研究,事情才会不断完美,社会才会不断发展。 将会面对的困难: 拆迁困难。 在上面提到的城市停车管理方案,我想在操作的时候会有困难,大部分是拆迁民房时的问题。 会遇到有个别人不愿意搬走的情况出现,我们应多想办法,多向市民解释。 我觉得拆迁的关键是经济的问题,在经济帐算得来的情况下,尽量让市民有更大的利益,让市民感到搬迁真的会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不会成为他们的拖累,那我们才会成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执法的困难。 由于过去停车在路边不用交费或只交 100 元 /月,现在要交 400 元,当然会有反对声音,这是正常的反映,要勇敢面对及解释。 要树立 “ 大宣传 ” 的观念,改进宣传教育工作。 建议做到 “ 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 ” ,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深入民心,让广大市民参与监督,让舆论给违规者造成压力。 公开建设成本,好像刘书记说的 “ 阳光城市、幸福家园 ” 中的 “ 阳光 ” 两字,就是把成本放在 “ 阳光 ” 下,让市民明白。 在充分的宣传及明确罚款的准则后,对乱停放的车辆,大胆给与处罚。 罚款收入及车场的收入应统一收费帐户,这样的好处是 ,通过收支统一管理,让政府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每年在此管理上盈亏的情况。 如果按上述的月卡按 400 元及每小时 3 元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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