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
第四十五章特殊侵权行为
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020/11/17 上海政法学院 —— 民法学重点课程 16 第四节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一、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 2020/11/17 上海政法学院 ——
第四十四章共同侵权行为(编辑修改稿)
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并可判明损害确系数人的危险行为所致,但不能判明确为何人所致,这就是共同危险行为。 2020/10/7 上海政法学院 —— 民法学重点课程 30 二、构成要件 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 第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 第三,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 第四,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