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
报 总裁办公会 处理。 2. 控制 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标 准: 子公司 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标准 必须要受 **控股人力资源中心的统一指导和审核 , 使得 **控股 对于 子公司 薪酬制度 和 薪酬标准 在行业及公司内 的合理性 、竞争性,以及 在整个 **控股战略目标中有效性展开控制。 3. 掌握 子公司 部门经理 (含 )以上 岗位任职人员的 薪酬 情况:对 子公司部门 经理
人,并 填写《干部任免 提名 表》, 委托人力资源中心 安排面谈,对候选人 背景资料进行 考察 与 核实 ,了解 任职资格、胜任能力 及其任职意向 ,征求 **控股 分管副 总裁 审核 意见后,由 分管副总裁或 人力资源总监 向总裁推荐,总裁 决定 聘任。 有关决议及职务任免通知 在 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六) **控股部门经理及以下职务,由
1. 子公司 总经 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办公室 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召开会议。 2. 总经理办公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日期、地点; (2) 事由及议题; (3) 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4) 发出通知的日期。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 子公司 总经理决定,会议通知由 子公司行政部门 拟定
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 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 (二) 支付批准。 批准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批准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 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子集团 各 下属 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计划、合同等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第十二条 子 集团财务部汇总、审核总部及下属 各单位 上报的月度资金计划,报经 子 集团 总裁 审批后核准各单位次月用款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没有列入资金计划的项目,各单位财务部门不得予以付款。 如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必须提出 预算外付款申请,经 子 集团 总裁 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人员,并对 子 集团委派到 各单位的 财务经理实行垂直管理,即 对 委派 财务经理的人事、劳资实行统一的管理 , 委派 财务经理直接对 子 集团财务 部经理 负责。 委派 财务经理负责管理 被委派单位的 所有财务人员。 第四章 人事招聘、任免、调配、辞退管理方式 第七条 子集团 财务 部 人员招聘实行考核机制、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的运作方式进行,招聘由 财务 部 拟出统一的招聘简章,由 子
十一条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子集团 各 下属 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计划、合同等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第十二条 子 集团财务部汇总、审核总部及下属 各单位 上报的月度资金计划,报经 子 集团 总裁 审批后核准各单位次月用款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没有列入资金计划的项目,各单位财务部门不得予以付款。 如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必须 提出预算外付款申请,经 子 集团 总裁 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核管理委员会审批 1. 季度结束,上级和下级讨论计划完成情况,上级给下级评分 2. 季度结束 ,同级评分、下级评分 综合部把考核结果反馈给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反馈考核结果给员工 员工接受 N 考核申诉流程 Y 12 附件二 考核评分表及填表说明 表 21 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季度) 考核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姓名 部门 岗位 □ 季度 绩 效 序号 指标 权重 完成情况 A B C D
事长和总经理的效益年薪于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核定额度办理支付,其中 70%当期支付, 30%在第二年的考核结束后支付,以后年度顺延执行。 9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分别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建立经营责任金个人帐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管理。 个人帐户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归本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对于提前离任或者任期结束不愿意离任的个人
监事(除监事会主席)每人每年 20xx0 元人民币。 第四条 建立独立董事奖励津贴制度。 对工作业绩突出或有特殊贡 献的独立董事,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讨论同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可一次性给予独立董事 500010000 元的奖励津贴。 3 第三章 津贴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的津贴每年度支付两次,每次支付其年度标准的 50%,支付日分别为公司年报、中报公布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