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对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劳动合同法》下的绩效管理体系设计 1.绩效计划的制定 绩效计划制定的基础是工作分析。 在绩效管理中,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就是事先制定的考核指标,而考核指标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来自通过工作分析而形成的岗位说明书,借助岗位说明书来制定考核指标,可以使绩效管理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 一份清晰 的岗位说明书可以让员工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理期间内做出,超过有效期间或者合理期间的,一般无效,并构成一个新要约。 ( 3)电子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保持实质性一致。 2)电子承诺的生效 电子承诺的生效是指电子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即合同成立。 电子承诺的生效时间是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 电子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意思表示不一致是指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时,因认识不正确或欠缺认识
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 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注: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的种类 : 【 条款 】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 盖章 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注: 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否则视为没有签订。 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律风险防治 】 : 在法律上如果劳动者说没有劳动合同
tory contract. •If one party has fully performed but the other has not, the contract is said to be executed on the one side and executory on the other, and it is classified as executory. 已执行 与待执行 合同
问题公示法: ; ; ;、宣传栏公布。 百朗教育 48 重要比对二: 《 劳动合同法 》 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严苛罚则 • 《 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连续工作的年限计算。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六、员工辞职的比较 服务期的限制 A 适用限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B 违约金限制: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能地扩大本法的调整范围。 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对一些不规范的用工,本法不好调整。 所以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 解解 读读 三三 :: 合合 同同 订订 立立 的的 原原 则则 和和 效效 力力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