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墨文学社社团活动章程(2)内容摘要:

权限。 第九条文学社暂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 办公室、 设编辑部、宣传部 、外联部、 社员服务部 ,活动策划部,各 部 设部长一名,部委数名。 第十条文学社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 飘墨 文学社,主持文学社全面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处理文学社各项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编辑部:负责文学社的 编辑 事宜,包括撰写海报,确定主题;负责刊物的审稿、 校稿和排版事宜。 外联部:负责文学社与各社团联络。 宣传部:负责 文学社的全面宣传活动。 活动策划部:负责文学社内活动的策划。 会员服务部长:负责通知会员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加强与会员的沟通交流,服务会员。 会员对社团的要求及建议要及时反映到社长处。 第五章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二条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社员申请及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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