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内容摘要:

坡长度等确定 , 3 单侧排水的道路及低洼易积水的地段 /应采取排雨水时不影响 交通和路面清洁的措施。 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 绿 化 . 1 建筑工程项目应包括绿化工程 /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宜采用包括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在内的全方位绿化 ,绿地面 积的指标应符合有关规范或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 2 绿化的配置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城市气候、土 壤和环境功能等条 件确定 , 3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 /应符合有关 规范规定 , 4 应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并应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 , 5 应防止树木根系对地下管线缠绕及对地下建筑防水层的破坏。 工程管线布置 工程管线宜在地下敷设 ,在地上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及工 程管线在地上设置的设施 /必须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要求 /不得妨碍 普通车辆、行人的正常活动 /并应防止对建筑物、景观的影响。 与市政管网衔接的工程管线 /其平面 位置和竖向标高均 应 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工程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 /并应防止工程管 线受腐蚀、沉陷、振动、荷载等影响而损坏。 工程管线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 对安全、卫 生、防干扰等有影响的工程管线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 利用综合管沟 敷设的工程管线若互有干扰的应设置在综合管沟的不同沟 (室 )内。 地下工程管线的走向宜与道路或建筑主体相平行或垂直。 工程管线应从建筑物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敷设。 工程管线布置应短捷 / 减少转弯。 管线与管线、管线 与道路应减少交叉。 与道路平行的工程管线不宜设于车行道下 /当确有需要时 / 可将埋深较大、翻修较少的工程管线布置在车行道下。 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及埋深 /工程管线与建筑物、 构筑物、绿化树种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七度以上地震区、多年冻土区、严寒地区、湿陷性黄土地 区及膨胀土地区的室外工程管线 /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工程管线的检查井井盖宜有锁闭装置。 6 建筑物设计 平面布置 平面布置应根据 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工艺要求 /合理 布局。 平面布置的柱网、开间、进深等定位轴线尺寸 /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GBJ 2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使用功能 /应使大多数房间或重要房间布置在有良好 日照、采光、通风和景观的部位。 对有私密性要求的房间 /应防止视 线干扰。 平面布置宜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地震区的建筑 /平面布置宜规整 /不宜错层。 层高和室内净高 建筑层高应结合建筑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和 技术经济条件 综合确定 /并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 垂直距离计算 ,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 间者 /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计算。 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 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m。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有综合解决其使用功能的措施 /合理 布置地 下停车库、地下人防、各类设备用房等功能空间及各类出入口 部 ,地下空间与城市地铁、地下人行道及地下空间之间应综合开发 / 相互连接 /做到导向明确、流线简捷。 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 /应符合安全、卫 生的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2 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 ,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 / 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 3 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 :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 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 10m。 地下室平面外围护结构应规整 :其防水等级及技术要求除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室应在一处或若干处地面较低点设集水坑 :并预留排水泵 电源和排水管道。 2 地下管道、地下管沟、地下坑井、地漏、窗井等处应有防止涌 水、倒灌的措施。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 排烟设施、房间内部装修等应符合防火 规范的有关规定。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设备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层的净高应根据设备和管线的安装检修需要确定。 2 当宾馆、住宅等建筑上部有管线较多的房间 :下部为大空间房 间或转换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线需转换时 :宜在上下部之间设置 设备层。 3 设备层布置应便于市政管线的接人。 在防火、防爆和卫生等方 面互有影响的设备用房不应相邻布置。 4 设备层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当设备层设于地下室又无机 械通风装置时 :应在地下室外墙设置通风口或通风道 :其面 积应 满足送、排风量的要求。 5 给排水设备的机房应设集水坑并预留排水泵电源和排水管路或 接口。 配电房应满足线路的敷设。 6 设备用房布置位置及其围护结构 :管道穿过隔墙、防火墙和楼 板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超高层民用建筑 :应设置避难层 (间 )。 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 2m。 厕所、盥洗室和浴室 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 、食品加工、 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 要求用房的上层。 除本套住宅外 :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 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2 卫生设备配置的数量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在公用 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中 :应适当加大女厕位比例。 3 卫生用房宜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自然通风 :无直接自 然通风和严寒及寒冷地区用房宜设自然通风道。 当自 然通风不能 满足通风换气要求时 :应采用机械通风。 4 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 、 防渗漏。 5 楼地面、墙面或墙裙的面层应采用不吸水、不吸污、耐腐蚀、 易清洗的材料。 6 楼地面应防滑 :楼地面标高宜略低于走道标高 :并应有坡度坡 向地漏或水沟。 7 室内上下水管和浴室顶棚应防冷凝水下滴 :浴室热水管应防止 烫人。 8 公用男女厕所宜分设前室 :或有遮挡措施。 9 公用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表 的规定。 表 厕所和浴室隔间平面尺寸 类别 平面尺寸 ,宽度 m深度 m/ 外开门的厕所隔间 内开门的厕所隔间 医院患者专用厕所隔间 无障碍厕所隔间 ,改建用 外开门淋浴隔间 内设更衣凳的淋浴隔间 ,+ 无障碍专用浴室隔间 盆浴 ,门扇向外开启 / 淋浴 ,门扇向外开启 / 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 2 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 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 3 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 4 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5 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无障碍盆浴间短 边净宽度不应小于 2m。 6 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 7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 :不应小于。 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 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 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 :不应小于。 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 于。 8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外沿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 门时 :不应小于。 当采用外开门时 :不应小于 m。 台阶、坡道和栏杆 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踏步高度不宜 大于 :并不宜小于 :踏步应防滑。 室内台阶 踏步数不应少于 2 级 :当高差不足 2 级时 :应按坡道设置。 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 并侧面临空时 :应有防护 设施。 坡道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 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 10。 2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 :宜设休息平台 :平台宽度 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所需缓冲空间而定。 3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 1。 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 1。 8。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 6m:坡度不宜大于 1。 5。 5 机动车行坡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 的规定。 6 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 梯 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 :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 平荷载。 】 2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临空高度 在 24m 及 24m 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 :如底部有宽度大 于或等于 :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 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 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 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 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 :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 :其杆件 净距也不应大于。 楼 梯 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 安全疏散的要求。 【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 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 :供日常 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 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 :按每股人流为 +(0/)m 的人 流股数确定 :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0/ 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 摆幅 :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 梯段改变方向时 :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梯段宽度 :并不得小于 :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 18 级 :亦不应少于 3 级。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m:梯段净高 不宜小于。 注 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 (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 范围内 ) 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 :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 设扶手 :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 靠 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 时 :其高度不应小于。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 梯 :梯井净宽大于 时 :必须采取防止少年 儿童攀滑的措施 :楼 梯栏杆应采 表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 /m% 楼梯类别 最小宽度 最大高度 注 无中柱螺旋楼梯和弧形楼梯离内侧扶手中心 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供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及其他专用服务楼梯应符合专用建 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 2 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 12 层及 12 层以上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