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招投标从业人员培训班第二期课件20xx年06月24日内容摘要:

参考文件: 《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 (建市函 2020( 30号文) 《 招标投标法 》 第 48条第二款: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 建筑法 》 第 29条第一款: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依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第三条第(一)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可以承揽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故设计单位欲承揽工程总承包,应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业务。 42 案例: 独立担保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南机械进出口公司、海南国际租赁公司与宁波东方投资公司代理进口合同案”中认为:海南公司的担保合同中虽然有“本担保函不因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代理进口协议书无效而失去担保责任”的约定, 但在国内民事活动中不应采取此种独立担保方式,因此该约定无效, 对此,应当按照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该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反担保 第三方担保 履约保函 预付款 保函 投标保 证金 五、建筑施工合同的担保 43 A、赣粤某高速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B、广东某建雅公司 800万担保再审案。 C、上海某建筑集团珠江城项目建设单位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日(适用担保法司法解释 32条二年保期)。 案例 4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解除 条件有协议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 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致合同不能实现目的而发 生的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因违约行为 而发生的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至四款 )。 另 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因客观事实的异常变化,当 事人履行实在困难,此时再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显失 公平时,依据当事人的主张,法院确认情势变更,并基 于此判决解除合同。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适用: 协议解除 违约解除 情势变更解除 不能实现目的的解除 45 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 《 合同法 》 268条随时解除权。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赔偿问题。 案例:华南某大学与广东某装饰公司之间解除装饰工程合同纠纷。 4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 [2020]92号) (十九)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 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推动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整现行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设计、施工业务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 关于征求 《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 意见的函 ( 建市设函 [2020]10号)( 2020年 1月 21日) (四)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对于依法承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自行实施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 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再通过招标方式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1 BT、 EPC等方式选择的中标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权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47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 2020)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 ( 2020)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 (过渡期 20202020年) 企业最多只能选择 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超过 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 2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否对自己无资质的专业分包工程直接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48 3 专业承包企业能否进行专业分包。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 建筑法 》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 ,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 , 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 ,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挂靠: ( 三 ) 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的 , 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9 4 专业承包企业能否进行专业分包。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发包人 施工总承包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专业再分包 专业承包 专业分包 违法分包。 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 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 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 5 国有投资公司拥有一块土地,其中控股股东是一家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国企,是否符合自建的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51 ( 一 ) 相关法律规定: 《 政府采购法 》 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中 ,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 工程或者服务的 ,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 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福建某政府工程结算的工程量超过工程中标价 10%,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标 ? 6 52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给予警告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并予以通报: ( 五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 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实际已发生的采购金额超过 10%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6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福建某政府工程结算的工程量超过工程中标价 10%,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第九条 :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不进行招标 : ( 四 )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 、 货物或者服务 , 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七部委 30号令 , 2020年 4月修订 ) 第十二条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五 )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 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 , 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53 ( 二 ) 如满足以下情况 , 则可不再重新招标 ( 依据: 《 政府采购法 》 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 , 适用招标投标法 ) 6 建设工程招标 相关问题 福建某政府工程结算的工程量超过工程中标价 10%,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标 ? 6 ( 三 ) 如不满足上述第 ( 二 ) 项中的条件 , 则超出原合同采购价 10%的部分的工程属于必须再次招标的项目。 但本案例中工程已施工完毕 , 再补用招标程序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已完成 , 招标标的已不存在。 存在悖论:如严格按照招标流程 , 不能保证原中标人一定中标;如要保证原中标人一定中标 , 则本次招标违反了招标法公平 、 公正 、 公开的基本原则 ,对于政府来说属于以新的违法行为掩盖原有违法行为 , 是 “ 错上加错 ”。 救济途径: 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的规定 ,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 应予支持。 财政部门按照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六十七条:依法追究采购人的相关责任。 54 第三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 55 一、湖南市政道路项目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专业咨询机构 本次启动的 PPP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 ,建设内容主要有 4项工程,分别是荷塘支十一路、荷塘支十三路、板塘十一路、板塘十六路延长线四条市政道路。 湖南湘潭某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并授权湘潭 某 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湘潭 某 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出资 10%,由项目公司负责 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维修养护,合作期十年。 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收入来源包括广告经营收益及政府购买服务付费。 政府付费遵照 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从项目建设期满后开始测算。 2020年 9月 28日 , 湖南湘潭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湖南 某 伦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专业咨询机构。 56 一、湖南市政道路项目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专业咨询机构 财政部于 2020年 12月 31日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 〔 2020〕 214号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57 二、中铁某局对某项目评标中标异议 (一)开标记录表 序号 名称 报价 ( 元 ) 投标限价 ( 元 ) 备注 1 中交 A公司 167380015 1691320 中交系统单位 2 中交 B公司 中交系统单位 3 中交 C公司 168990391 中交系统单位 4 中交 D公司 168669354 中交系统单位 5 中铁某公司 164397387 … 10 中建某 公司 167371721 备注:经综合评标后,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交 A公司 中建 某 公司 中铁 某 公司 58 二、中铁某局对某项目招标中标异议 (二) 评标专家 朱 某某 :项目评标专家。 工作单位:大连中交理工交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中交理工交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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