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防范风险效能浅析内容摘要:

从交通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的防控。 在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环节,重点审查招投标的管理以及具体合同条款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审查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款的支付、工程变更审查、设备材料的采购、资金的拨付管理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验证、专项审计。 在内部管理环节,重点检查建设领域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突出对纪违法案件、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不当、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形成威慑效应。 (四)防范经营风险。 地方交通运输的交投、公交、路桥、养护以及设计、检测、监理等所属国有企 业,是 “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 的独立的经济组织,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面向市场,独立决策,在经营管理中必然存在经营风险。 在新常态下,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企业的筹资、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会产生直接影响;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机制的不完善会产生经营风险,一旦决策失误,就会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审计以及经济效益审计,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实际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企业安全稳健运行,避免毁灭性风 险发生。 三、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防范风险效能机制的建立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地方交通运输内部审计日益受到重视和发展,但其职能作用仍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基层单位防范风险意识普遍不强、内控制度不健全规范、对内部审计重视投入不够、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力量尚显薄弱、内部审计质量不高、覆盖范围不广、延伸度不深、建设性审计建议不多。 因此,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地方交通内部审计防范风险效能机制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健全制度机制,筑牢风险防范基础保 障。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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