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17 附件二 教师教学效果专家评教表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第 节 课程名称 主讲课题 授课教师 听课 人 听课班级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评教标准 等 级 A B C D 教学态度 ( ) 课前准备充分,准时上、下课,严格维护课堂纪律、教书育人。 教学能力 ( ) 讲 述的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前沿性,或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具有新的知识内容和实践内容,语言表达清楚,板书工整,课堂表达能力强,有多媒体教学的能力。 教学内容 ( ) 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基本相符,讲授的知识能与社会实践紧密相结合,教学目的明确。 授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教学方法 ( ) 能采用恰当形式实现师生互动,在授课中能采用讨论式、研究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启迪学生的思考,能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并有切实成效。 教学效果 ( ) 能根据课程的不同特点和学生特点 ,恰当运用现代教育的方式和手段进行课堂教学,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反应较好。 评语: 注: A、 B、 C、 D 四等的等级分值分别为 9 8 6 45。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附件三 教师教学效果学生评教表 系 班 年 月 问 卷 调 查 课堂教学 认真进行课前准备,按时上课、下课,不擅自离开教室。 认真上好每堂课,不在上课时接手机或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遵守教学规范 ,维护课堂纪律,知识结构严谨、讲解清楚,认真回答学生的提问。 能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作业与辅导 认真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作业,并能及时批改,不错判和漏判作业。 作业适量。 对学生一视同仁 ,能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 热心带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实训,不擅自离开岗位,耐心指导学生操作。 能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举止文明,着装得体。 师德表现 上课前不饮酒,不在教室及禁烟场所吸烟。 不索取、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物品,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 在学生中无故意贬低他人的言行 ,关心学生,没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的言行。 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的错误言行,能及时制止和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评 价 表 教师姓名 任教课程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意见: 备注:( 1)学生以班为单位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2)学生只需在每位任课教师后“优秀”、“良好”等项中打“ √” ( 3)对 所有任课教师评价完全相同者,该评价表作废; 优秀: 95 分、良好: 85 分、合格: 65 分、不合格: 45 分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19 附件四 教师业务工作考核登记表 系 教研组 年 学期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健康状 况 教 学 任 务 课 堂 授 课 指导设计 指导实习 (天) 备注 课程名称 班级 总课时 周 总课时 科 研 情 况 教 材 科研论文 一般资料 名 称 字数 出 版部门 标 题 发表刊物 名 称 应用情况 艺术实习情况 项 目 时 间 效 果 进 修 进修部门 进修内容(课程) 起迄时间 进修结论 教学 交流 听课(节) 评课(次) 教研(次) 参加学术会(次)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教学 纪律 迟到 (次) 早退 (次) 旷课 (次) 调课 (次) 病、事假 (天) 辅导 教学 批改作业 (次) 辅导 (次) 其它 工作 奖惩 情况 突出业绩 和奖励 事故、违纪 和 处 分 考核 结论 本人 签字 教研组长 签字 系主任签字 注: ① “其它工作”填:班主任工作、行政工作或其它社会活动。 ② 本表应如实填写,存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制定和执行 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 为加强对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努力办出高等艺术职业教育的特色,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围绕舞台,造就人 才”的办学指导方针,就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制定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 (一)制订教学计划要充分反映社会和文化市场对人才培养要求的新趋势,遵循教育规律,贯彻素质教育的方针,融知识、能力、素质教育为一体;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体现艺术职业教育的特色;兼顾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整体素质,注重人格的养成。 (二)制订教学计划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体现专业培养方向,满足经济和文化发 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需求。 (三)制订教学计划要充分体现学科大类与专业的方向和特色,要有明确的主线,并以此为纲,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课程体系的整合、重组,教学手段的改革,构建新的课程体系与培养模式。 二、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要关注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和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二)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 面发展,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 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21 整体优化就是:教学计划的制订要有利于课程结构的优化,构建融会贯通、紧密结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 注意知识内容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要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 (三)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 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自学能力及综合能力的培养,注意能力的考核。 (四)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 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五)贯彻学用结合思想 学用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 径,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用人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条件的专业可与用人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效率,扩大领域,切实落实实验、实训分段培养计划等措施。 (六)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各系(部)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自主制订教学计划,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即使是同一专业,也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或在执行同一教学计划中,给学生以 更大的选择性。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培养与我国现代化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22 设要求相适应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高职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服务、技术(艺术)、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四、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课程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构成,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 公共课主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 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基础。 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应加强基础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并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紧密联系,教学内容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基本要求。 专业课(含专业理论课、专业课、专业实训课)主要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职业品质、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向学生传授从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教学内容应紧密结合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的需要,课程的设置要符合职业岗位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突出其综合性和应用性。 实践课包括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创作(演出)等,主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 专业实践能力。 五、教学计划的基本构成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招生对象与学制; 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 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23 教学计划进程表; 必要的说明等。 (二)、时间安排 五年制:周学时一般为 24— 28;公共基础课程约占总学时的 35﹪- 40﹪,专业课程约占总学时的 55﹪- 60﹪;专业课程中的实 践教学比例为 50%左右;选修课 5— 10﹪。 三年制:周学时一般为 24— 26,课内总学时为 1600— 1800,三年制的实践教学一般为教学活动总学时的 40%;选修课 5— 10﹪。 二年制:周学时一般为 24— 26,课内总学时为 1100— 1200,二年制的实践教学一般为教学活动总学时的 30%;选修课 5— 10﹪。 说明:三年制第六学期,二年制第四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安排综合训练、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岗位实践等内容。 六、公共课程设置学期与时数:参照附表 七、教学计划的制订 、变更与审批 教务处负责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制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提出我院制订和执行专业教学的意见,由各专业系 (部 )主持编制专业教学计划。 (一)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均须各专业系审定,报教务处初审,组织院内外专家论证,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签发执行。 教学计划签发后,必须严格执行。 (二)为维护教学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时、开课学期以及实习、实训、上机、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变更。 (三)各系(部)主管教学的 主任每学期不仅要检查本学期的教学情况,而且要认真把关核对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 对未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教学环节,在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时,一律不得安排。 (四)专业教学计划原则上要稳定一个时期,即应经过一个时期(一届)的教学实践后再进行调整完善。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24 (五)变更教学计划的任何教学环节(含开课时间、学时)都属于变更教学。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