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线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轨道标段调度。 (二)、 各单位专职联络员及轨道标段单位调度人员联系方式见附表 1。 (三)、 专职联 络员向 轨道标段调度 提出施工计划进行请点, 轨道标段调度根据 《轨行区施工 周 计划》 及 实际情况进 行准点; 施工登记本上应注明施工的具体地点、工程车的走行路径、是否需要接触网停电、以及停电的具体区段、施工时间、结束时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 专职联络员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 轨道标段 调 度 已准点可以进行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应记录复诵,并确认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到位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 轨行区施 工必须在规定施工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施工人员已 出清 轨行区,各种施工 器 具、工具及物料已不影响行车并达到车辆运行条 件,撤除防护信号后 施工负责人 向专职联络员报告,由专职联络员向 轨道标段调度 办理“销点”手续后 ,轨道标段调确认施工区域线路、人员、工器具均出清后准许销点并 开通区间。 (六)、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时施工时,应在施工计划结束时间前 60 分钟由专职联络员提出申请,并说清原因及“延时”后的作业完毕时间,经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同意后方可“延时”施工,原则上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6 (七)、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则必须经过设备所属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恢复正常、调试完好,并通过设备所属单位的 确认。 (八)、 施工作业的 请点与销点 手续,原则上由专职联络员在 所属轨道标段单位调度室 办理。 (九)、 多方配合作业的施工,由牵头单位 的专职联络员 负责统一办理施工请销点手续。 (十)、各施工作业单位在确认施工周计划无误后必须无条件服从轨道标段调度的安排。 八、 轨行区施工计划调整 (一)、 为确保 轨行区 施工作业计划的严肃性,原则上施工作业计划一经批复,将不再进行计划变更。 (二)、 若施工单位因故需要取消施工作业计划或缩短作业时间,则需在实施前一个工作日向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提出,并说明原因。 已取消的施工计划,未重新申 请并取得批准,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三)、 特殊情况下,需申请施工的单位应提前 一 天申报, 轨行区 计划调度小组根据实际现场情况予以批复。 (四)、 因临时增减施工作业计划, 轨行区 计划调度小组应提前将变更后的施工计划通知相关单位 和所属轨道标段调度并说明原因。 (五)、 因救援、 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计划调度组有权随时取消、变更、终止已排定的施工 计 划。 九、制度落实 (一)、 各 业主、 监理、 施工 等相关单位 接到本办法后,应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范畴,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执行。 (二)、 所有进入区间隧道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必须接受本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员,施工作业期间由施工作业负责人落实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 建设 分 公司的监督管理 ,服从调度的 指挥。 7 (三)、 若施工作业中遇本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由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 组织进行专题解决。 十、安全规定 (一)、 未经批准的轨行区施工项目,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施工作业。 (二)、 经批准的轨行区施工项目,其施工单位必须服从 相关安全 管理 规定。 (三)、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作业单位自行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作业单 位负责。 (四)、 工程车作业前,必须对列车技术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和设备安全。 (五)、 工程车施工作业中严禁擅自解编、连挂。 (六)、 工程车作业经过站台区域时,在进站前必须鸣笛示警,站台区域限速 5km/h通过。 (七)、 未按本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施工的,行调有权立即停止该项施工作业。 (八)、 严禁任何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喝酒,同时严禁酒后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九)、 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十)、 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严禁从车底下坐卧、钻过或递送工具。 十一、信息通报流程 一般事务 : (一)、 各单位调度员整理相关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 各单位调度员将相关情况及时向轨行区计划调度 小 组汇报。 (三)、 轨行区计划调度 小 组核实后,将相关情况通报建设分公司 相 关部门和相关施工单位。 (四)、 相关施工单位在期限内将处理结果报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 (五)、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 组织核实处理情况,通报相关调度人员。 (六)、 如期限内仍未进行处理,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 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处理。 突 发 事件和急需 解决的事 务 : (一)、 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属 轨道标 段调度人员汇报。 (二)、 各单位调度接报后立即组织临时应急处理,同时将相关情况立即向 轨行区计 8 划调度小组 汇报。 (三)、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 接报后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 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四)、 事件处理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将处理情况报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 (五)、 轨行区计划调度 小 组 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十二、计划调度 管理 奖惩 处罚 细则 (一)、奖励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视情况对挽回重大损失的举报人实。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