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管理五项制度内容摘要:

第八条: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印方有无事先向广东新闻出版局委托的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备案;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二、承印登记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立登记员,负责对承印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等进行登簿记录工作。 第二条:接受委托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时,登记员要对印刷品的名称、印刷数量、印刷合同、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有关批准文 件、介绍信或证明等进行登记,以被查验。 第三条:印刷任务完成后,还要对成品数量、交付情况、半成品和废次品的处理、原稿、底片印件的交付情况等进行登记。 三、印刷品保管制度 第一条: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等印刷品的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由公司仓库保管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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