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海上陆上航空保险法律法规28页ppt-保险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减少根据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 的合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 检验、估价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 知而支出的费用。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12 货运物流保险理赔 1 保险合同下的保险索赔 2 保险损害赔偿原则的确定 3 保险理赔中,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原则 13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形式习惯上是以保单来体现的。 一份有效的保单必须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1 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2 保险标的 3 保险风险和事故的种类 4 保险金额 5 保险费用 6 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时间和保险期限 7 订立合同的日期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14 1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权益,否则不能依据保险合同提出赔偿。 2 保险合同内的标的必须具有损害发生的事实,而且所发生的损害与运输风险有关。 3 赔偿不是保险标的的归还,而是经济上给予补偿。 4 同一标的不能向两家以上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否则属重复保险,保单无效 15 1 凡属发货人的过失所致,如货物残损、数量短缺、包装不牢等,则由收货人直接申请检验出证,并及时将商检证书和有关单证备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2 如货物的损害是由于承运人过失所致,收货人根据承运人的签证,申请检验出证,连同有关货运单证交卸货口岸的保险公司或船公司代理。 3 涉及国内装卸和运输部门责任的货损事故,收货人应立即向有关责任方取得货运记录,直接向其提出索赔,或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4 在国内负责中转由于运输安排过失造成的货损货差事故,收货人应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保险人不负责任。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16 海上货物保险 海上保险概念 海上保险原则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 17 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 ,是对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人们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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