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拟订了《农业局机关效能建设若干规定》。 为确保行政执法不违法,做到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公开、各类规章制度公开,编印了农业服务《办事指南》。 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各种明查暗访和社会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都得到了一致好评。 (三)团结协作,积极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加强沟通,相互帮助,努力形成整体合力。 办公室作为一个整体,我们每一位同志只是其中的一员
、多渠道方向转化,采取课堂授课与组织研讨、会议交流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学相结合等多种灵活方法,同时,充分采取观摩、观看电教片等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较好地调动了干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培训教育效果。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学习登记和考勤制度。 要求局属各单位坚持每周必须学习一次的学习制度;二 是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三、存在问题
定《县农业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设立信访仲裁办,对行政调解人员行为规范、行政调解原则等进行宣传,按照矛盾纠纷 “ 大调解 ” 工作格局的要求,落实组织领导、工作责任、配备专职人员,把行政调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实行 “ 一岗双责 ” ,有序地开展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受理 54 起案件,调解成功率 80%。 深化农业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班子会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5 个,着手改造池塘 1900亩,新建工厂化养殖设施 65 亩,争取项目资金 380 万。 成立考评小组对 2020 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产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进度,严把项目质量关。 现代渔业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了我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步伐,不仅直接增加了水产品产量,而且夯实了我市渔业发展基础;增强我市渔业抗风险能力。 “三证 ”合一工作
不得分 10 自觉遵守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0 每违反 1 条次扣 2 分 总计 100 19 宜春市农业局受理公民投诉、举报、控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局农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 依照《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设在政策法规科,向社会公布通讯地址
附 件: 梁河县农业局事业单位上(下)半年绩效考核表(打自评分用)。 梁河县农业局事业单位上(下)半年绩效考核表(打考评分用)。 梁河县农业局事业单位上(下)半年绩效考核个人 6 得分汇总表。 梁河县农业局事业单位上(下)半年奖励 性 绩效工资分配表。 梁河县农业局 2020 年 5 月 31 日 附件 1: 梁河县农业局事业单位上(下)半年绩效考核表 (打 自 评分用) 被考核人姓名: 年 月
处理决定的;打击 报复农村审计人员或举报者的 145 (一百二十七) 被审计单位违反财务收支规定,造成集体资财损失的 146 (一百二十八) 违反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规定,强行要求集体内部融资组织投放 资金, 造成资金呆滞或死帐的 146 ( 一百二十九) 非法向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集资、罚款、摊派、收取基金 的;超限额提取村提留、乡统筹费,超限额分摊劳务的;预收村 提留、乡统筹费
的安排部 署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 积极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 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 100%,全面完成了今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报送了法制工作相关总结和报表。
安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 三、 植保站职责:(责任人、王福昌) 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内 植物检验和 农药 生产 经营销售情况,并建立文字档案 ; 负责农产品产地、运输检疫工作 , 做 好 植物 检验检疫工作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 , 对入市农产品进行抽查、 检验 监测。 收 集
关负责人指定的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应工作人员等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四 十八条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 )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 )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