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 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出资人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 1 名监事, 由 出资人指派 ,或者视具体情况经出资人与 职工协商推举。 第二十七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直接委派。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之规定,并保证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 第四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直接委派。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具体 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
9 . 中秋之曰不可能岁月明如水,偶然的暗淡,恰似镜子的 背 后 之 面 , 有 所 缺 憾 , 人 生 才 会 是 积 翠 如 云 的 空 濛 山 色。 1 0 . 在经受了失败和挫折后,我学会了坚韧。 在 遭 受 到 误解和委屈时,我学会了宽容。 在 经 历 了 失 落 和 离 别 后 , 我 懂得 了 珍 惜。 12 1 1 . 曾经盛开的蔷薇,虽经风吹雨打,但和着微风,还有 屡 屡 暗
事项作出决议; (六) 修改公司章程; (七)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自然人股东对以上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 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稽查公司,财务。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七 条 公司财务、会计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办理。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六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八 ) 决定 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 四 条 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或: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产生。
注释:以下各项职权,由市国资委根据各市管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及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 】 (八)按照有关规定选聘、考核和奖惩经理人员; (九)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经理层实施战略规划情况进行监督; (十)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事的报酬事项; 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 对发行 公司 债券作出决定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 1修改公司章程;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