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教版必修1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课堂实录内容摘要:

误。 师:(很高兴他的新见)好。 但我注意到你刚才强调了一个词“口语”,那这是什么 ? 生:书面语。 师:既然落笔成文了,就得要讲究语法规范了。 生 7:可能在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确切的语法。 就像鲁迅先生写的文章,有很多这样的语法问题。 我们现在看来是问题,那时没有这么 多规矩,可能并不叫问题。 师:你能举例子吗。 生:就好比说古文中的通假字。 他们所说的通假字,在我们看来就是错别字。 师:其实我们还可以找到例子。 比方说郁达夫在他的《故都的秋》中有这样一句话:“不逢北国之秋已有十余年了”。 到底是十余,还是不足十呢。 所以说:在没有建立语法规范之前,他犯这样的毛病,那是允许的。 但是建立了语法规范之后,在犯这样的毛病可就叫“语病”了。 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有没有语法规范。 生:有。 师:有了语法规范,就请你们循规蹈矩,别在你们的文章当中出现类似的语病。 文言当中的通假字,如果 在你的文章当中出现,那就叫错别字了。 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太罗嗦。 改成“手舞足蹈”行不行。 生:行。 师:这样我们是看明白了,但告诉你们:这八个字出自《诗经》,现在明白了吗。 生:明白。 师:它不是罗嗦,它是什么。 生:引经据典。 师:对,引经据典。 现在我想知道被大家删去的四个“之”字意义和用法是否相同。 生 8:相同。 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 生 9:“手”和“舞”、“足”和“蹈”之间的两个“之”字是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 生 10:另两个“之”作助词,没意义。 师:好,你们听我说“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手之舞,足之蹈”,哪一个更好听。 生:前面的。 更有乐感。 师:那二、四两个“之”到底起什么作用。 生:是音节助词,起凑足音节作用。 生 11:第三段描写梁任公先生的外貌那里“短小精悍秃头顶宽下巴的人物”,有贬义的意思。 (出现断句错误,学生笑) 师:先看这个句子的断句,应该是什么。 生:秃头顶/宽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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