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七上第四课人格不可辱ppt课件内容摘要:

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大地上,赤子的最高幸福是人格。 —— 歌德 建筑人格长城的基础是道德 ——陶行知 名言赏析 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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