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能源管理及考核规定内容摘要:

转炉振动筛筛板破损、堵塞岗位工不及时叫修或叫修不及时修理的,对责任者罚款 50 元、 追纠 班组长 20 元。 1 消防栓 保温设施损坏 的;对岗位责任者罚款 30 元、班组长 20 元。 1 消防栓 水管道漏水的;岗位工不及时叫修或叫修不及时修理的,对责任者罚款 30 元、 追纠 班组长 20 元。 1环保设施仪表数据不准或失灵的;岗位工不及时叫修或叫修不及时修理更换,对责任者罚款 30 元、 追纠 班组长 20 元。 1不及时更换布袋,造成布袋除尘器效能降低的;对单位领导罚款50~100 元。 1卸灰系统有跑灰现象( 提升斗、下灰管);操作工不及时叫修或叫修不及时修理的,对责任者罚款 50 元、 追纠 班组长 20 元。 1环保设备管道堵塞不及时清理给生产造成影响的;对 责任者罚款炼钢厂能源环保 4 100 元、 追纠 班组长 50 元。 1皮带输送机堰带脱落、损坏、封闭不严的;对操作工罚款 50 元、追纠 班组长 20 元。 转炉烟罩漏水严重、影响除尘效果的,有关领导不积极组织修复,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 50~200 元。 2转炉除尘系统水封封闭不严的;对岗位责任者罚款 30 元、 追纠班组长 20 元。 2转炉烟道下负压排水器排污不及时或破损的;对责任者罚款 30元、 追纠 班组长 20 元。 2未经 设备科 同意擅自停止环保设施运行的(紧急情况除外);对责任者罚款 100 元、班组长 50 元。 2转炉吹炼过程中挡火门不关、出钢口不堵的;对责任者罚款 100元、炼钢工 50 元。 2转炉在吹炼中氮风装置不及时调整造成氧枪口冒烟的,对炼钢工罚款 50 元。 2转炉因加料过猛、喷溅等原因造成烟尘污染的;对责任 人 罚款500 元、炼钢工 300 元 ,追纠责任主任、副主任各 100 元。 2烟囱冒明显红烟、黑烟、黄烟 或者炉口返烟 的;对责任人 罚款500 元,责任分不清的各罚款 50%,追纠领导 100 元。 2天车兑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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