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意见,增强 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第 2 页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 成立爱国卫生 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 “ 除四害、讲卫生 ” 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 医院应成为 “ 除四害、讲卫生 ” 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 五、四 ” 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 第 3 页 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 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 “ 三废 ” (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 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 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 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 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 第 4 页 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 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 规定在图书室内阅 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 50 勒克习)。 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第 5 页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 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 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 ,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第 6 页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 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 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 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 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 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 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病 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 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 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棵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 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 在单位或 第 7 页 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 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 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 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 1— 2 张急诊床位。 3.住 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 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 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 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 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 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 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 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 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不要 第 8 页 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 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 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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