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完成;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备。 (三)擅自修改项目任务书内容; (四)超过项目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 3 个月以上,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 第 十九 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部门分管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 成效。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项目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公司科技部门分管计划部门应将已验收(或终止)项目的相关文档整理归档,并及时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项目文档包括: (一)项目任务书; (二)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证书 ; (三)其他验收材料。 第 二 十一条 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按照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 二 十 二 条 本办法由 洛阳义安公司业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科 负责解释。 第 二 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在本办法发布前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抵触,按本办法执 行。 洛阳义安公司业有限公司 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杨村公司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以下简称 “科技项目资金 ”)的管理,统筹安排各项科技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结合 杨村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具有 执行能力 资格的科室。 优先支持具有较强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具备较好科研条件的科研 科室。 第 三 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根据科技项目类型、课题规模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科技项目按照成本补偿式和定 额补助式两种方式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 科技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试验费等。 第 四 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为直接管理,是指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 第 五 条 科技主管科室 根据科技工作安排,确定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并编制科技项目资金的预算。 第 六 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科技项目资金的安排,实行优化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效益优先的原则;科技项目资金的决算管理,坚持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原则,严格实行科技项目资金验收制度。 第 二 章 科技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第 七 条 科技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资金以及计划管理费。 第 八 条 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资金,指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租赁费、差旅费、管理费、其他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列入的人员要与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参加人员(数 )一致。 设备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 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租赁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租赁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为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管理费,指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科技项目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期初运行费,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期 (一般不超过两年 )正常启动运行所需的人员费、办公设备费、专利技术引进费等相关一次性费用。 此费用仅限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中列支。 第 三 章 预算的申报、审批 第 九 条 科技项目分组织申报、自由申报二种方式进行,其中:组织申报是指 公司科技部门 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 自由申报是指申报单位每年根据公司科技部门发布的下一年度选题指南申报的科技项目。 公司科技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组织申报、自由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估,对审核确定立项的科技项目,审批科技项目资金的预算。 第十条 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公司科技部门每年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组织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及验收。 第十 一 条 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在编报《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编写《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时,应严格遵守目标相关、政策相符、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科技项目资金预算,并按要求提供相关 资料。 第十 二 条 公司科技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拟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进行预算评审或评估。 第十 三 条 公司科技部门根据论证及预算评审或评估意见,综合平衡后,批复科技项目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资金预算。 经批准的科技项目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资金预算一般不作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照预算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 十四 条 公司科技部门按照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与科技项目或任务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并按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用款计划拨付科技项目资金。 第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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