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工作规则-新三板--上海德兆投资顾问内容摘要:

以下工作程序审核推荐项目: (一) 申报备案材料 受理: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材料的要求,股份转让业务部门将全套申报材料完整报 投 资银行总部 质量监控部。 质量监控部审核后 决定是否受理。 申报备案材料 应当完整。 应报送的内核材料包括 : 内核申请书; 三 套完整的 书面 申报材料 及电子版 ; 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备案内部核查表 及电子版。 (二)书面审核:在全套材料正式受理后,由内核小组组长安排内核小组成员进行 审 查;内核小组成员应在接到完整材料 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审核意见。 (三)材料修改及意见答复:项目小组根据审核意见对 申报备案材料 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改完成的全套 申报备案材料 及审核意见的答复及时报送内核小组。 (四) 内核小组会议 通知与召开:在 质量监控部 完成对 申报备案材料 的审核, 决定受理后,经内核小组组长同意 , 由质量监控部 将 内核小组会议 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的内核小组成员通知内核小5 组成员、承做部门及项目组人员。 第四章 内核小组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内核小组召开 内核小组会议。 每次会议须有 七 名 内核小组成员 出席方可举行。 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行业分析专家至少各一名。 第十五条 内核小组会议由内核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组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 组长指定一名 副组长代为召集和主持会议。 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 第十六条 内核小组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审阅拟推荐项目的备案文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核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表达准确、清晰。 各成员须向 内核小组会议 提供 经 签名的审核意见工作底稿。 内核小组成员应独立制作审核工作底稿,底稿内容至少包括 :审核工作起止日期、发现的问题、建议补充调查核实的事项、对推荐挂牌的意见及本人签名。 第十七条 内核小组成员中的会计师、律师及行业专家应分别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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