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内容摘要:

限制,所从事的职业大多是条件艰苦、收入水平低的工作,一旦失业便面临着生存的问题;同时,农民没有城市生活经历,不熟悉城市生活习惯。 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特别是遭到城市人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后,采用犯罪手段实施占有财产或报复社会来泄愤,自然就成了一些人可能的选择。 现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已经出现团 体性、职业性的农民破坏群体,对城市稳定影响极大。 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问题的根源 (一)大量农民是城市化结果的“被动接受者” 从本质上讲,城市化进程就是农民变为市民的过程,这个过程强调的是农村人口的转移,而并非城市边界的扩张。 然而,目前一些地方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时候,却偏离了城市化进程的本质,一味的追求城市规模的扩张,开发区、大学城遍地开花,据24 个省(区、市)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圈地的各种园区有 3500 多个,占地面积 万平方公里,超过了现有城镇建成区的总面积。 这就直 接造成了大量农民被迫离开赖以繁衍生息的土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并没有取得足够的身份转换“启动”资本。 根据笔者在柳州市古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因开发区建设征地而即将完全失去土地的 629 户农民的调查(村民的收入结构分析见图一), 62%的农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 1500元,其中还有 32%的农民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 500 元的赤贫主义者。 在调查中,有 18%的农民认为城市生活条件好,因而向往城市生活; 82%的农民认为城市生活成本高,生存压力大,对未来的城市生活充满疑虑。 这说明大多数农民不是主动选择城市生活,而是 被迫“沦为”城市居民。 附图 {F2P306} 图一 柳州市古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收入层次结构分析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化进程应该是农民的自发选择过程,是选择城市生活还是继续务农,主要取决于城市预期收入与农村收入的差异。 当农民对城市的预期收入的判断高于农村收入并且取得相应的启动资本的时候,他自然会选择进入城市发展。 依靠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来加快城市化进程,只会给未来的城市社会埋下隐患。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仍然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许多制度因素限制了农民的自由选择。 首先,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民的大部分资产被“套牢”在农村,他们的土地、住房、宅基地都无法带走,也无法“变现”,所以为了保住自己在集体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就只好选择继续留在农村(注:杨小凯:《中国土地所有权私有化的意义》, : //, 2020年 4 月 16日。 );其次,由于国家拥有强制征用集体土地的权力,政府制定的土地征用价格远远低于该土地的市场均衡价格, 在价格谈判的时候,农民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征地结果的被动承受者。 还有一些政策因素也限制了农民的自由选择,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制度以及农民工就业管理制度等。 因此,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设计出一个机制,破除那些限制农业人口自由转移的框框,让农民拥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利,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选择”,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城市化进程,而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来“人为造市”。 (二)农民的贫困 所谓贫困,主要有三层含义:( 1)收入贫困,指缺乏基本的生活资料;( 2)人类贫困,指缺乏基本的生活能力;( 3)知识贫困,指获取、吸收和交流知识能力的匮乏或途径匮乏。 收入的贫困只是表面现象,其深层的原因在于人的基本能力的匮乏,如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所提出的,贫困是对人类基本能力和权利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的低下,而一个人拥有多少权利,取决于他的禀赋和交换权利(注: SEN AMARTYAK.,Poverty and Famines: An Essay on Entitlement and University Press,1981.)。 导致中国农民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由于国家政策失误所带来的“先天性发育不足”,又有因为自身获取收入能力的匮乏所带来的“后天性营养不良”,从而形成“收入低下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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