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总结报告内容摘要:

整合关闭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市长亲任组长,尚宪芳和许霞两位副市长担任 副组长,并抽调了有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市政府还专门聘请了一支30人的法律 顾问组,分赴各县,驻矿工作,解读政策,法律服务,配合政府做好思想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督促协调。 在工作推进的各个阶段,市政府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 杜善学书记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常委 会议,听取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情况汇报;市长亲自带领有关部门先后八次深入企业、县区、乡村进行调查研究,现场办公。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市政府 共组织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工作推进会议、专题汇报会议等30余次,出台各种组织性、政策性文件20多个,及时解决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 二)严格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 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的政策上,我们注重把握了以下三点: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关闭这一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当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 策规定。 特别在确定主体企业、确定保留矿井、退还资源价款、进行资产补偿等重大问题上,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变通,不走样,不开口,坚持原 则,从严把握,确保政策到位和工作顺利推进。 在主体企业确定上,严格执行省政府提出的主体资格条件,要求企业规模一般在300 万吨以上,且至少要有一座 90万吨以上矿井;在保留矿井确定上,坚持按照能力、资源储量、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关小留大,去劣存优;在资源价款退还上,严格按照《山西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方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83号)文件执行,严禁企业将资源当资 产进行交易;在资产补偿上,明确协议谈判双方为主体企业和煤矿产权持有人,严禁将兼并重组前层层转包、非法交易所产生的不合理费用记入整合成本。 在具体操 作中,各县市区都因地制宜,探索出了许多客观、公正 、细致、严厉的硬措施、硬办法,基本做到了上下认可、各方信服。 2.坚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在兼并重组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 “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 持、引导非公有经济的发展 ” ,坚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物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全市110座保留煤矿中,国有煤矿19个,民营煤矿 20个,混合所有制煤矿企业71个。 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为17:18:65,混合所有制成为办矿的主要形式。 从产能来看,兼并重组后的国有控 股产能为6195万吨, 民营4245万吨,国有和民营比例为59:41。 特别是在对待省外投资商办矿问题上,做到了 “ 内外平等,一视同仁 ”。 在这次兼并重 组前,山西省外业主在我市办矿有52家,总产能861万吨,多数是9至15万吨的煤矿;兼并后保留15家,总产能885万吨,都是30万吨以上的煤矿。 其 中有一个浙商主体企业,共办矿5家,产能345万吨,是全省唯一的浙商主体。 3.妥善处理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在这次兼并重组中,坚持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将全市所有地方煤矿全部纳入兼并重组整合范围,通过联合办矿实现利益 共享,通过发展增加预期利益, 逐步解决历史问题。 在政策上和具体操作中,妥善处理主体企业、被整合煤矿企业、保留煤矿、关闭煤矿以及乡村集体、煤矿职工、 当地农民等各方利益;对政策性关闭煤矿,除按省政府文件进行资源价款退还和补偿外,还按产能每吨补偿50元,有的县还上浮20元;对被整合煤矿企业,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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