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 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深圳 培训网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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