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内容摘要:

委审批,学院党委应审核把关,并经集体讨论同意后,盖上学院党委的印章;②不 设党总支的学院党委或直属党支部,则应直接对支部大会进行审核把关,经过集体讨论同意后,填写审查意见并写上名称,书记亲笔签名,注明日期,盖上院党委或院党总支的印章;③每两个月将《入党志愿书》(附新党员花名册)送组织部盖授权章。 (非授权单位)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批的材料有:( 1)《入党志愿书》;( 2)预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群众座谈会记录等);( 3)党支部审批大会记录。 入党宣誓:教职工新党员的入党宣誓每年“七一”前夕,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举行。 学生新党 员由各学院党组织自行举行。 理工学院党支 资料――发展党员流程(分阶段) 4 学生党员发展流程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考察期一年以上 ,党支部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一般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会议内容应真实反映在《发展对象意见表》上。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发展 对象的情况予以公示。 政审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 文革 和动乱)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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