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辅导材料内容摘要:

、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单位) ( 7)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42020元/年,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 4)成本、费用扣除的特别规定 ( 8)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 9)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10)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 4)成本、费用扣除的特别规定 ( 1)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 例如:合伙人律师甲年营业收入 200万元,可扣除的费用 =50 8%+50 6%+100 5%=4+3+5=12万元。 ( 2)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 3)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可扣除。 年营业收入 ≤50 万元的部分 > 50万元, ≤ 100万元的部分 > 100万元的部分 扣除比例 8% 6% 5% ( 4)成本、费用扣除的特别规定 ( 1)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 (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 3)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 4) 各种赞助支出 (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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