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内容摘要:

定》等法律法规,但现行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规范许多只有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实践操作五花八门,影响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从部门和行业上来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还 不够健全,在规范审计工作质量以及约束审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方面,还不够系统,使得内审人员在检查和评价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处理违纪问题时,缺乏可靠依据,碰到具体问题时无章可循、无所适从。 二、新常态下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途径 (一 )加强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在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时,应当切实把握审计工作新形势新方向,积极适应新常态,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审质量和水平,推动内部审计事 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要明确内审机构在新常态下的工作总体目标任务。 内审机构要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本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扩大审计监督面、深化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不断探索加大经济效益审计审计力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所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依法经营,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要明确审计机关在内审机构管理指导中的主要目标任务。 主要包括对内审机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开展内审工作等落实情况制定指导和监督办法。 三是要明 确对内审工作指导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做到及时传达贯彻审计署、中国内审协会和上级管理机关的内审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总结内审工作并部署内审工作任务。 制定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考核办法,及时总结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研究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中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促进各内审机构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 )确立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地位。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使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基建部门真正成为做好单位内部财务经济管理工作的“ 左手与右手 ” ,而不是。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