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年终总结及年初计划内容摘要:
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查,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工作和案卷进行督查指导。 6 月 30 日,随机抽取 11 家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对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期间已办理结案的 176 件行政处罚案卷和 235 件行政许可案卷,采取现场评查、现场反馈情况的方式进行了评查,尤其对执法文书不规范、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现场 进行了指导纠正。 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 今年以来,将备案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报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4 件。 六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严格落实《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督促和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进一步做好规则的衔接和细化工作,形成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时起草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 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和各镇政府、各部门单位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区政府聘请 3 名专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 10 个区直政府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 12 人, 3 个社区共聘请法律顾问 3 人,两镇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 3 人。 各部门单位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履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列席相关会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职责,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 截止目前,对区政府交办的《金昌市文昌苑精品陇菜店承包合同》、《薰衣草产品移交合同》 、《自谋职业协议书》等 26 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行政行为和行政合同,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法律审查和论证,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六)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针对一些久拖不决、缠访缠诉的行政争议,积极引导管理相对人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 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创新行政复议体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依法化解矛盾。 截止目前,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同时,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涉及我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取得了良好的应诉效果。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4 件。 (七)大力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在全区29 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指导检查。法制办年终总结及年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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