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⑵ 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 管理部 (食堂人员、清洁工、保安人员)、质保 部 (检验员) 、制造部(空压工 、变值员) 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加班免除 与时限控制 ⑴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⑵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①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 人力资源 室 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②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 下列人员原则上 不予计算加班费 : ① 中高层管理人员; ②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 销售、司机、绿化、 宿舍 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③ 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 可考虑加班 补贴 , 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④ 试用、实习等人员; ⑤ 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⑷ 加班时限控制 : ①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② 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 3 小时; ③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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