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材料作业管理内容摘要:

驾驶员、有责任事故记录但尚未达到取消上岗资格规定的驾驶员和新上岗的驾驶员要重点进行安全短信提示,同时还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七 坚持“人盯人、人盯车”制度,即:按照全员注意安全,全员关心安全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分工关注车辆运行动态和驾驶员安全情况,按各自分工,提醒驾驶员注意休息好,注意行车安全。 八 安全短信提示具体内容要有针对性、时效性,讲 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做形式。 对每台运行车辆的驾驶员安全短信提醒每月不得少于十条,并作好相应记录备查。 九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GPS 监控短消息发送记录 发送时间 车牌号 短 消 息 内 容 终 端 反 应 值班人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天威旅游驾驶员作业提示记录表 年 月 序号 日期 车牌号 驾驶员 行车路线 提示路段 提示方式 提示内容 备注 起点 终点 17 月 日 粤 P 18 月 日 粤 P 19 月 日 粤 P 20 月 日 粤 P 21 月 日 粤 P 22 月 日 粤 P 23 月 日 粤 P 24 月 日 粤 P 25 月 日 粤 P 26 月 日 粤 P 27 月 日 粤 P 28 月 日 粤 P 29 月 日 粤 P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 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行车日志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行车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 色墨水填写,填写时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字体端正清楚。 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字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 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行车日志记载事项应包括装卸货物种类、数量、每日行驶起讫点、行驶起讫时间、经济车速、气象情况和路面情况、燃料消耗、货物装卸以及车辆在行驶和靠停时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对于在日常行车中遇到的经验或教训亦可在日志中进行记载,以便于经营者和行业管理者总结提高。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1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查阅行车日志记载情况,对各栏目的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 体验新版博客 1车辆行车日志应指定专人保管并随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档案一同存档。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行车日志发放登记表 序号 车号 发 放 收回 备注 时间 领取人 经办人 时间 交回时间 经办人 1 2 3 4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编 号: 车 辆 技 术 档 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说 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 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20 年第 6 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 年第 10号令 )等配套规章的要求,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 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 (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 (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 (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 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 集装箱货运、冷藏保 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 (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 (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 (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 ABS。 (8)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 车辆二级维护监 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 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 1 次,一年不少于 4 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 1 次,一年不少于 3 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 1 次,一年不少于 2 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 1 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 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表 1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车辆号牌信息 车牌号码 颜色 注册 (变更 )日期 粘贴初次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 , 车辆正面偏右侧 45 度角的 3 寸彩色照片 车牌号码 牌号变更 1 牌号变更 2 牌号变更 3 业户信息 初次登记 (日期 ) 名称变更 1(日期 ) 名称变更 2(日期 ) 名称变更 3(日期 ) 车主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经济类型 经营组织方式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线路 运力来源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二级维护周期 表 2 车辆技术参数表 车 辆 类 型 厂牌型号 出厂日期 /产地 /国产 /进口 VIN(或 车架 )号 底盘厂牌型号 客车类型等级 车辆外廓尺寸 长: 宽: 高: 总质量 座 /铺位排列 2+2 /2+1 /1+1+1 /1+1 核定载质量 /乘员数 核定牵引总质量 kg 车轴数 /驱动轴数 / 发动机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燃料种类 发动机功率 kW 发动机排量 L 排放标准 /国Ⅱ /国Ⅲ 驱动形式 轮胎数 /规格 前照灯制式 变速器形式 自动 /手动 /手自动一体化 缓速器 电磁式 /液力式 转向器 动力转向 /非动力转向 行车制动形式 气 /液 /气-液 前轮 :气囊 / 片板簧 后轮:盘式 鼓式 防抱死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 单 /双回路 悬挂形式 前轮:独立 /非独立 气囊 / 片板簧 后轮:独立 /非独立 气囊 / 片板簧 其他配置 底盘自动润滑 GPS 行车记录仪 空调器 说明:请填写或选择车辆技术各参数中有关内容,符合的请在选择项后以“√”表示。 苏州市安通大通客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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