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寄递服务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 除 为 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 各网点公司应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保密。 对工商 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来源不合法及假冒伪劣等商品的工作, 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 条 各网点公司 应加强 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认真学习总公司各项安全性文件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 部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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