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实务模拟训练教材内容摘要:

试验报告单,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应按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每批交货的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由钢筋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提供,内容包括:钢号、规格、数量、机械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化学成分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 合格证应填写齐全,数据真实,符合标准要 求。 施工单位在使用之前应见证取样,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 试验报告的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号、规格、代表数量、来样日期、试验日期、机械性能试验及化学成分的数据、结论。 要求各试验项目填写齐全,试验数据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值,各规格的钢筋均应做复试,有见证取样证明,必须先试验后使用。 16 (2)水泥 1)基本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0)条文 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施 工单位在使用前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验。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水泥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厂别、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和试验编号。 要求各个项目填写完整,并由使用单位注明其代表数量。 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应对水泥的强度等性能做见证取样复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并且要求复试批量与实际用量相符。 (3)钢材 1)基本规定 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20)条文 规定:钢材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对于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等于或大于 40mm,且设计有 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以及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必须进行抽样复验。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钢材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包括:钢号、规格、数量、机械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化学成分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 合格证要填写齐全,数据真实,符合标准要求。 施工单位在使用之前应见证取样,抽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试验报 告的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号、规格、代表数量、来样日期、试验日期、机械性能试验及化学成分的数据、结论。 各复试项目应齐全,试验结果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值。 复试钢材的品种规格应与产品合格证和设计图纸相对应。 试验室签字盖章要求齐全。 (4)砖及砌块 1)基本规定 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20)条文 规定,砌体工程所用的砖及砌块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17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砖 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品种、强度等级、批量及抗压强度平均值、抗压强度标准值、试验日期,并有厂家检验部门印章,项目应齐全,数据真实,结论正确,符合标准要求。 砌块出厂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 内容包括:厂名、品种、批量编号、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强度等级等,并由检验单位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对进场的砖及砌块进行主要性能复试,试验报告单的试验项目应齐全,试验数据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值,试验批量与工程总量相符,实验室签字盖章要求齐全。 (5)砂、碎(卵)石 1)基本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0)条文 规定,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砂、碎石,应对其颗粒级配、含泥量等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 的规定。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对于进场的砂、石,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砂试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种类、代表数量、筛分析结果、含泥量、泥块含量等;碎(卵)石试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种类、代表数量、筛分析结果、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 量、压碎指标等。 要求试验项目齐全,试验结果达到规范要求,试验室签字并加盖公章,试验批量与工程总需求量相符。 (6)混凝土外加剂 1)基本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0)条文 规定,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80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对于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齐全,包括:厂名、品种及型 号、包装、重量、出厂日期、主要性能及成分、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性能检验合格证、贮存条件及有效期等,应填写完整,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规范要求,生产厂家质检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进场复验的试验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室签发。 试验报告单的项目应填写齐全,各试验数据应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值,试验批量与工程总需求量相符,试验室签字并加 18 盖公章。 (7)混凝土掺和料 1)基本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0)条文 规定,使用粉煤灰、蛭石粉等矿物掺合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和材料试验报 告,进场后需做复试,产品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混凝土掺合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填写齐全,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规范要求,生产厂家质检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试验报告应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试验室签发,试验报告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各试验数据应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值,试验室签字并加盖公章,试验批量与工程用量应相符。 (8)防水卷材 1)基本规定 防水材料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在施工前应现场见证取样,抽样进行复验。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防水卷材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 检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各项试验指标(强度、伸长率、柔韧性、不透水性等)、合格证编号、出厂日期、质检部门印章等,要求各项试验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材料复试报告中各试验项目应齐全,各项防水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检验标准的规定,必须先试验后使用,材料复试批量应能代表实际工程用量,并有见证取样证明。 (9)防水涂料 1)基本规定 防水涂料包括水溶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使用前应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抽样进行复验并提供复验报告。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的主 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各项试验指标(延伸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连接性、耐热度、不透水性、柔韧性、固体含量等)、合格证编号、出厂日期、质检部门印章等,要求各项试验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材料复试报告要求各试验项目填写齐全,各项防水技术性能指标达到检验标准的规定,材料必须先试验后使用,复试的批量应能否代表实际工程用量,有见证取样证明。 19 (10)轻集料 1)基本规定 轻集料一般用于结构或结构保温用混凝土,使用前应进行复试。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检查轻集料试验报告单上的项目是否齐全。 试验数据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复试批量能否代表实际工程用量。 并核对使用日期,不允许先使用后试验。 (11)保温材料 1)基本规定 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观密度、导热,以及板材的强度、吸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并现场抽样进行复验,提供复验报告。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屋面保温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中:厚度、密度及热工性能指标、吸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墙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应标明生产厂家以及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如面密度、含水率、当量热阻、抗冲击性能等。 材料复试报告中各项试验指标应齐全并符合检验标 准的规定,必须先试验后使用,复试批量能代表实际工程用量,有见证取样证明。 (12)玻璃幕墙 1)基本规定 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20)条文 规定,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主要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主要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有无质检部门印章。 材料复试报告主 要检查试验项目是否齐全,各项试验指标是否符合检验标准的规定,必须先试验后使用,复试批量能否代表实际工程用量,有无见证取样证明。 (13)装饰、装修物资 1) 基本规定 装饰装修物资主要包括抹灰材料、地面材料、门窗材料、吊顶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 20 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 主要物资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等。 人造木板、室内花岗石、油漆和安全玻璃等应按规定进行复试。 2) 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内容应齐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 盖质检部门印章。 材料复试报告中各试验项目应齐全,且各项试验指标应达到检验标准的规定,必须先试验后使用,复试批量能代表实际工程用量,有见证取样证明。 半成品 (1)预拌混凝土 1)基本规定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预拌混凝土》( GB1490294)的规定,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应于 32 天内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包括以下内容:订货单位、合格证编号、工程名称与浇筑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供应数量、供应日期、原材料品种与规格和试验编号 、配合比编号、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值、抗渗等级性能试验、抗压强度统计结果及结论。 技术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供货单位盖章。 (2)混凝土预制构件 1)基本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0)条文 规定,进入现场的预制构件,应具有由预制厂提供的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现场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必须申报生产许可手续,并具备完整的材质证明和有关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混凝土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应由构件 生产厂家质检部门提供,包括以下内容:构件名称、合格证编号、构件型号及规格、供应数量、制造厂名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标准图号及设计图纸号、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及浇筑日期、构件出厂日期、构件性能检验评定结果及结论、技术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资质,合格证中构件品种、型号规格、批量应齐全,并与设计图纸上提供的数据一致。 21 (3)钢构件 1)基本规定 钢构件出厂时,其质量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20)的规定,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钢构件出厂合格证以及所用材 质的质量证明书,包括钢材、焊条、焊剂、连接紧固件、涂料。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合格证编号、钢材材质报告及复试报告编号、焊条或焊丝型号、供货总量、加工及出厂日期、构件名称及编号、构件数量、防腐状况及使用部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合格证应填写齐全,数据真实,结论正确且符合标准要求。 成品 (1)门窗 1)基本规定 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性能检测报告。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节能住宅的外窗应进行复试, 即对进入现场的外窗的抗风压性、气密性和雨水渗透性进行抽样检测。 2)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门窗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提供相应门窗的生产许可证,其出厂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中,各项检测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外窗进场复试由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抽样并委托建委指定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复试批量应能代表实际工程用量。 施工试验记录 回填土 施工试验记录 大型土方、室内填方及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回填土,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在施工以前对填料做击实试验, 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从 而 确定 填土施工干密度控制值。 土壤击实试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出具土壤击实试验报告。 在回填过程中,应对土壤分层取样进行试验,测定各层填土干土质量密度,并提供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 砌筑砂浆 施工试验记录 (1)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和配合比通知单 22 施工单位要配置出设计要求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向具有资质的试验室申请,由试验室 签发 砂浆 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单位 采用经试验室确定的重量配合比,施工中严格按此配合比计量施工。 (2)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验及强度评定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 ,并填写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加盖试验室印章。 用于强度评定的砂浆试块,应以标准养护龄期 28d 的试块试压结果为准。 对砂浆进行强度评定时,按单位工程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作为同一验收批,留置试块应不少于 3 组, 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应 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砂浆试块的强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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