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医疗保险改革新政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城镇户口人员(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以保障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和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走出一条顺应社会文明进步,一更新传统养老观念,增强社会保障功能,实现社会养老与家庭 养老相结合,解除农民后顾之忧,进而推进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新路子。 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险 改革; 新政策 以 “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 为目标原则,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人群覆盖面,提高社会人群尤是弱势群体的参保率。 一个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除了涵盖所有的城镇,还应该包括广大的农村。 如果社会医疗保险没有覆盖占人口总数绝大部分的农民,那就谈不上真正的公平。 由于城乡社会经济的 “ 二元性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前还不能 覆盖农村,农村主要实行合作医疗 [1]。 但是在收入水平非常低、乡级卫生医疗条件很差的情况下,光靠农民的合作互助医疗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和统筹安排。 比较现实的路径应该是 : 现阶段以政府补助与合作互助相结合,改善乡村卫生医疗状况 ; 未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形成社会医疗保险。 一、中国医疗保险历史演进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义务。 1991年,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开始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以 “ 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 为基本原则,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 , 从 2020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2]。 近年来,因不赡养老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在农村呈上升趋势。 以基层法院为例, 2020年全年受理的赡养民事纠纷案件为 7件, 2020年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 17件, 2020年仅 1至 8月份就受理赡养纠纷案件 19件,比 2020年全年的还要多 12件。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急剧增多,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已成为一种突出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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