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水处理设施的正常 运行。 每 1— 2月要对医疗废水排放处理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着重查找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时有效对问题进行整改。 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排放处理纳入医院质量管理指标之一,加大监管 力度。 生活垃圾处理制度 一、垃圾中转站清运工作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二、垃圾中转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到人填埋场。 三、及时清理地面,确保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无污水。 四、及时清洁垃圾中转站内墙面、天花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 墙面光洁外墙整洁。 五、 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并在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脱岗。 六、认真做好除 ” 四害 ” 防污染工作,每两天应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毒工作不少 于一次方虫害。 七、爱护垃圾中转站设施,如检查中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维护维修。 八、保持垃圾中转站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实现全院垃圾统一管理,确保院内环境卫生无死角,垃圾清运快速,整洁。 二、分管领导对垃圾清扫、清运过程负领导责任。 三、垃圾清运员负责垃圾清运的实施。 四、院内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督察垃圾清扫、清运的组织实施及 管理。 保卫科工作制度 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法律、法规,加强治安保卫基础建设工作。 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制定和落实应由医院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失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 口,负责院内各类案件的登记、报告及一般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 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保卫人员交接班制度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 10分钟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到达,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班人员应当将当班时发现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当班人员发现情况要及时处理,对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接班人员应注意检查岗位范围内的物品 、设施和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领班每天需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交班人员应负责清理值班场地卫生。 门卫制度 门卫是医院为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防止职工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失,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不准酗酒吸烟,推广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执勤。 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限制各种机动车辆进入院内,单位职工外出携带物品需要登记,危险物品及大型车辆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入内。 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积极搞好大门附近的卫生,维护门前车辆秩序,保持清洁优雅的环境。 负责保卫科 24小时电话接听和报警器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当班人员去处理。 关于加强新病房大楼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新病房大楼的安全保卫 工作 ,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现就大楼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禁止使用明火的规定 由于新病房大楼属于高层建筑,是消防重点严管单位,根据消防部门的规定,凡进入大楼之前应自觉把火种(打火机、火柴等)放于安全方位。 禁止患者及亲属在楼道、病房内使用明火,燃烧各种物品。 二、关于禁止擅自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规定 病房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紧急报警装置是保证大楼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非经领导批准或是非紧急情况下,所有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报警装置禁止使用或者随意按压。 对于进入楼内的儿童,其监护人要加强教育和监管,不得随意或出于好奇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紧急报警装置。 对擅自用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或按压消防紧急报警装置造成损失及严重后果者,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医院的保卫、保安人员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发现消防器材有缺损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且上报保卫科。 三、关于禁止携带管制枪支、管制刀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病房大楼的规定 进入病房大楼的所有人员禁止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枪支(汽枪、发令、仿真枪、改装枪)刀具(砍刀、匕首等)。 禁止所有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雷管、炸药、鞭炮、汽油、香蕉水等)进入病房大楼。 禁止患者及亲属在病房大楼及消防控制区内燃放 鞭炮和燃烧冥纸、冥币。 医院保卫、保安人员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有权制止,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四、关于患者携带贵重物品的管理规定 患者及亲属入院后带有大额现金的,请妥善保管或存放在出入院管理 科。 患者及亲属入院后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手机、手饰等)应妥善保管,不要随意放在病房内,防止丢失。 五、关于探视期间人员进出的管理规定 探视时间内除患者的亲属可以进入病房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病房,尤其是防止医托、药托进入病房大楼。 禁止流动商贩进入病房大楼叫卖,对于进入病房大楼流动商贩,医院的保卫 、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劝其离开。 六、关于非探视时间内人员进出的管理规定 医生查房期间为非探视时间,非探视时间禁止患者的亲属进入病房,患者需要陪护的,患者的亲属要凭陪护证才能进入病房陪护,否则医护人员及保卫、保安人员有权将其带离。 在非探视时间内,国家公务人员确需进入病房进行公务活动的,要主动出示证件并说明进入病房的理由,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病房。 其他需要进入病房的公务也应出示证件证明,在联系相关科室得到允许后才能进入病房。 如发现 “ 医托、药托 ” 等可疑人员,请及时拨打保卫科电话 8110 进行举报,以维 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七、关于禁止病房大楼内吸烟的规定 为了使病房大楼内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同时也是为了净化楼内的空气质量,根据消防管理的要求,新病房大楼内部除卫生间外一律禁止吸烟。 吸烟者可到疏散楼梯口吸烟,并注意烟火和环境卫生。 进入新楼大厅后,对所有的吸烟者,保卫、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又造成不良后果者,医院保卫部门将视情况给予处理,造成损失者,医院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八、关于禁止患者及亲属在病房内使用电器的管理规定 禁止患者及亲属在病房内使用自带的电器(电视机、电炉、电饭煲等) . 禁止患者及家属在病房内私自接,乱拉电线,用于煮饭、烧水;对劝阻不听,造成后果和损失者,医院将保留追偿损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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