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县东双沟乡集镇规划文本(45页)-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众的规划意识,做到认识、目标、措施、资金四个落实。 第 六十 条 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保证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 六十一 条 进行多元化投资体制改革,保证稳定、正常的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缓和镇区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第 六十二 条 镇区的滚动发展必须重视基础设施的超前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道路、后用地的原则,确保建设时序 ,避免重复建设和短期行为。 第 六十三 条 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以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镇区发展层次,用地布局合理有序为原则,突破土地所有制的界限,进行镇区中心土地的产业置换,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提高镇区中心区的土地利用效益。 第 六十四 条 根据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环境效益,把环境意识贯穿在整个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过程之中。 第十 三 章 附 则 第 六十五 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技术规定、规划说明、规划图纸组成,规划文本、技术规定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六十六 条 本规 划自 洪泽县 人民政府批准后,由 东双沟人民政府 负责解释, 东双沟人民政府 负责实施。 东双沟 镇镇区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 注:现状人口为 6886人,近期规划 11000 人,远期规划 20200 人。 代码 用地名称 面 积( ha) 比 例( %) 人 均( m2/人)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R 居住建筑用地 C 公共建筑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C2 教育机构用地 C3 文体科技用地 C4 医疗保健用地 C5 商业金融用地 M 生产建筑用地 W 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U 公用工程用地 G 绿化用地 其中公共绿地 建设用地 100 100 100 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二部分 淮阴区丁集镇总体规划技术规定 为了维护丁集镇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贯彻总体规划的意图,使规划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它是丁集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是规划实施和建设管理的具体依据。 第一章 镇区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第 1 条 镇区用地性质依照国家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 93)进行分类,一般应按照规划图纸标定的性质进行控制。 第 2 条 针对镇 区建设的实际操作过程,在不违背规划原则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赋于一些用地以兼容性质,以使规划更具有弹性。 确需变更用地性质时,可按下表的规定调整用地性质。 丁集镇镇区总体规划土地适用建筑范围规定表 代码 R C M W T U G R1村 民 住 宅 R2居民住宅 R3其它住宅 C1行政管理 C3文教体卫 C5商业金融 C6集贸设施 M1一类工业 M2二类工业 M3三类工业 W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 U 市政设施 G 绿化用地 R R1 村民 住宅 √ O O O O R2 居民住宅 O √ O O O R3 其它住宅 O O √ O √ C C1 行政管理 O √ √ O √ C3 文教体卫 O O O √ √ √ O O C5 商业金融 O O O √ C6 集贸设施 O O √ M M1 一类工业 √ √ O √ √ √ O M2 二类工业 O O √ √ M3 三类工业 √ W W 仓储用地 O O O O √ T T 对外交通 O O O O √ U U 市政设施 O O O O O O O O O √ G G 绿化用地 √ √ √ √ √ √ √ √ √ √ √ √ √ √ 注: √ 为允许建设, O 为有条件允许建设, 为不允许建设。 表中所列各项用地为大类或中类用地性质。 第 3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变更用地性质: 占用道路广场或市政设施用地; 在交通性干道旁建设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设施; 对周围用地造成不良影响(环境、交通、通风等方面); 在绿地中建设建筑密度大于 10%的设施; 在体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用地上建设大于 公顷的工业或市场设施; 在居住用地中建设用地大 于 公顷的一类工业; 占用镇区公共绿地及防护绿地。 第 4 条 生活性干道两侧原则上以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和居住用地为主,一般路段每侧 30 米进深,一、二级道路交叉口 50X50 米周围的用地不得作为以上性质以外的用地(公共绿地除外)。 第二章 镇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第 5 条 居住建筑用地 居住用地原则上不允许设置二、三类工业,可允许设置用地不超过 公顷的一类工业。 其它居住用地 在本次规划中特指敬老院,不允许 设置任何工业项目。 居民住宅平均每人居住建筑面积在 25 平方米以上,平均每户居住建筑面积在 75 平方米以上。 居住建筑间距新建的住宅不得小于 1: ,老镇区建筑间距至少保证 1:。 连体住宅长度不得超过 60米,每隔 150米应设不小于 6 米的消防通道。 居住用地控制指标如下表: 用地类别名称 村民住宅 居民住宅 老区 新区 平均层数 (层 ) 23 45 建筑密度 (%) 3040 2730 2530 容积率 户均建筑面积 (M 2/户 ) 160220 75120 75150 人口净密度 (人 /ha) 160200 350400 400500 注: 平均层数:住宅总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建筑密度: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 容积率:住宅建筑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值。 人口净密度:每公顷居住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 /公顷)。 第 6 条 公共建筑用地 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 于 1000 米(镇域就读学生除外),中学生的指标为 90人 /千人,校舍用地为每位学生 1316 平方米。 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小学生的指标为 100 人 /千人,校舍用地为每位学生 1011 平方米。 中心幼儿园为每 1 万人布置一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 行政管理、文教体卫用地的绿地率不小于 30% 第 7 条 工业生产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系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的工业,如缝纫、工艺品等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系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等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系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容积率:一类工业以 左右为宜;二类工业以 左右为宜;一类工业以 左右为宜。 工业用地中的绿地率不小于 25%。 第三章 镇区道路控制 第 8 条 城镇道路等级 镇区道路网由一、二、三级道路组成 人行道宽度 米,在人行道下预留地下管线沟。 道路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 道 路等级 红线宽度(米) 断面形式 道路间距(米) 一级道路 2432 一块或三块板 大于或等于 500 二级道路 1624 一块板 250400 三级道路 1014 一块板 150250 人行道宽度 米,在人行道下预留地下管线沟。 第 9 条 建筑退线距离控制 指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用地边界的距离。 本规划所有新建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及地块边界控制详见下表。 建筑退线范围内应以绿化为主,当退线距离要求较大时,允许建较低矮的建筑(如传达室、公厕)和构筑物,但必须同时满足该建筑物的建筑 退线要求,并在形式风格上和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 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表(米) 小于 24 米 24~ 50 米 大于 50 米 40 米以上 8 12 15 30 米以上~ 40 米 6 10 15 20 米以上~ 30 米 5 8 15 20 米及以下 3 8 15 注:影剧院、大型商场、体育馆,其建筑后退距离不得小于 8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米) 断面形式 道路间距(米) 一级道路 2432 一块或三块板 大于或等于 500 二级道路 1624 一块板 250400 三级道路 1014 一块板 150250 第 10 条 道路交叉口用地控制 平面交叉口的道路转弯半径:一级道路按 1525 米控制;二级道路按1220 米控制。 交叉口用地范围按红线转弯半径和停车视距三角形实行双重控制,一级道路交叉口停车视距为 60米;二级道路停车视距为 40米。 第 11条 停车泊位 除集中设置的社会停车场外,凡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特别是重要的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必须按下表的规定,在自身用地的围内设置停车泊位。 社会停车场的位置由总体规划确定,其出入口方位、停车位置的安排及附属设施的 布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停 车 面 积 控 制 类别 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旅馆 车位 /客房 — 饭店 车位 /100 平方米营业面积 行政机关 车位 /100 平方米建设面积 2 农贸市场 车位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体育场馆 车位 /100 座 20 文化中心 车位 /100 平方米营业面积 5 商业中心 车位 /100 平方米营业面积 公园 车位 /公顷 20 医院 车位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中学 车位 /100 个学生 4050 小学 车位 /100 个学生 815 普通住宅 车位 /户 3 工厂厂房 车位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四章 公用工程设施控制 第 12 条 规划规定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等用地应按远期规模控制,并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 第 13 条 绿地控制 城镇绿地系统由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组成。 公共绿地由镇区公园、滨河绿带和镇区绿岛等构成,居住区以街头绿地为主。 第三部分 淮阴区丁集镇总体规划说明 第一章 规划编制综述 一、规划编制背景 政策导向 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 “ 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 ” ,省、市政府提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原有规划的修编 原有丁集镇镇区总体规划( 1997— 2020)在一定时期内对城镇的建设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但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市区规模扩大及交通设施建设等,对整个集镇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原规划用地布局已不能适应丁集镇镇区发展的需求,为充分发挥镇区的区位优势,急待对原有规划进行调整。 城镇本身建设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丁集镇在省、市政府领导下,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镇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在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速的过程中,城镇建设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一切都对规划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适应镇区规模不断扩大和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的需要,必须编制新一轮镇区总体规划,以对镇区发展进行宏观控制和具体指导。 二、规 划原则 城乡一体化的原则 城乡一体化,并非乡村城市化,其实质性内涵是使城乡明确分工、加强联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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