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
21 附件 13 技术评审要求 一、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样品的交接。 技术评审专家组到达申请单位后,及时与申请单位进行考核样品的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 (二)召开现场考核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技术评审专家组成员和申请单位负 责人及相关人员。 会议由技术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 介绍技术评审专家组成员和分工; 2. 宣布现场考核日程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及救治方案,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9 页 迅速进行立案调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三)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放射诊疗许可信息管理制度,相互通报《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注销等许可管理情况,定期公告本辖区取得和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录。 第二十七条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8 页 共 16 页
有 10个测量结果 ,则应记作 10台 (次 )数。 •注意 :不是简单读出数 ,那些是过程记录值 • 实测台 (次 )数和合格台 (次 )数也是这样的含义 来自 中国最大的数据库下载 ⑸ 实测台 (次 )数 ⑹合格台 (次 )数 •实测台 (次 )数 :同应测台 (次 )数的含义 ,指给出测量结果的台 (次 )数 •核设施本单位防护机构和其他有监测资格单位所得的有效监测结果也应统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