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79。 179。 179。 179。 8 d) 对浇灌钻孔式岩石基础,应采取措施减少混 凝土收缩量。 岩石基础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b) 成孔尺寸: 对嵌固式应大于设计值,且应保证设计锥度; 对钻孔式的孔径允许偏差: +20mm,0。 c) 整基基础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的规定。 冬期施工 当连续 5天,室外平均气温低于 5℃时,混凝土基础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冬期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 104的规定。 冬期钢筋焊接,宜在室内进行,当必须在室外 焊接时,其最低气温不宜低于 20℃,并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 18 的规定。 焊后的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 配制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浇筑 C15强度等级混凝土时,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 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 冬期拌制混凝土时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不得超过表 3的规定。 表 3 拌合水及骨料最高温度(℃) 项 目 拌合水 骨 料 强度等级小于 普 通硅酸盐水泥 80 60 强度等级等于及大于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60 40 注: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以加热到 100℃,但水泥不应与 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触,投料顺序为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热的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水泥不应直接加热 ,宜在使用前运入暖棚内存放。 混凝土拌合物的入模温度不得低于 5℃。 冬期施工不得在已冻结的基坑底面浇制混凝土,已开挖的基坑底面应有防冻措施。 拌制混凝土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 4 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时间( s) 混凝土坍 落度 ( mm) 搅拌机机型 搅拌机容积 ( L) < 250 250~ 650 > 650 ≤ 30 自落式 135 180 225 强制式 90 135 180 > 30 自落式 135 135 180 强制式 90 90 135 注 :表中搅拌机容积为出料容积 冬期混凝土养护宜选用覆盖法、暖棚法或负温养护法。 当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时,混凝土养护温度不应低于 5℃,并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 掺用防冻剂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负温条件下养护时,严禁浇水,外露表 面必须覆盖; Q/ GDW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79。 9 b) 混凝土的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 c) 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 5℃后方可拆除,当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 15℃时,应对混凝土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冬期施工混凝土基础拆模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 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在受冻前其抗压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强度设计值的 30%。 7 铁塔工程 一般规定 铁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为设计强度的 70%。 角钢铁塔塔材的弯曲度应按《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 2694的规定验收。 对运至桩位的个别角钢,当弯曲度超过长度的 2‟,但未超过表 5的变形限度时,可采用冷矫正法进行矫正,但矫正的角钢不得出现裂纹和锌层脱落。 表 5 采用冷矫正法的角钢变形限度 角钢宽度 ( mm) 变形限度 (‟) 角钢宽度 ( mm) 变形限度 (‟) 40 35 90 15 45 31 100 14 50 28 110 56 25 125 11 63 22 140 10 70 20 160 9 75 19 180 8 80 17 200 7 工程移交时,铁塔上应有下列固定标志,标志的式样及悬挂位置应符合设计和建设方的要求: 1 线路名称或代号及塔号; 2 耐张型、换位型铁塔及换位塔前后相邻的各一基 铁塔的相位标志; 3 高塔按设计规定装设的航行障碍标志; 4 多回路铁塔上的每回路位置及线路名称。 铁 塔 ,交叉处有空隙者,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 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铁塔螺栓应按设计要求使用防卸、防松装置; Q/ GDW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0 b) 螺栓应与构件平面垂直,螺栓头与构件间的接触处不应有空隙; c) 螺母拧紧后,螺栓露出螺母的长度:对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螺距;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 d) 螺栓必须加垫者,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圈。 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立体结构: 1)水平方向由内向外; 2)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b)对平面结构: 1)顺线路方向,由电源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2)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指面向受电侧,下同)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3)垂直地面方向者由下向上; 4)横线路方向呈倾斜平面时,由电源侧穿入或由下向上或取统一方向;顺线路方向呈倾斜平面时,由下向上,或取统一方向。 注:个别螺栓不易安装时,穿入方向允许变更处理。 铁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 个别 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扩孔需超过 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 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铁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 6 的规定。 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 表 6 螺栓紧固扭矩标准 螺栓规格 扭矩值 ( N178。 m) M12 40 M16 80 M20 100 M24 250 若发现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铁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时必须全部紧固一次,检查扭矩合格后方准进行架线。 架线后,螺栓还应复紧一遍。 铁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的规定。 表 7 铁塔组立的允许偏差 偏 差 项 目 一般铁塔 高 塔 直线塔结构倾斜 3‟ ‟ 直线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线路方向位移 50 mm — 转角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移 50 mm — 自立式转角塔、终端塔应组立在倾斜平面的基础上,向受力反方向产生预倾斜,预倾斜值应视塔的刚度及 受力大小由设计确定。 架线挠曲后,塔顶端仍不应超过铅垂线而偏向受力侧。 当架线后铁塔的挠曲度超过设计规定时,应会同设计单位处理 脚钉安装应牢固齐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或建设方要求。 当设计及建设方无要求时。 直线塔安装在电源侧右腿,转角塔安装,面向受电侧,左转时安装在右后腿;右转时安装在左前腿。 Q/ GDW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1 铁塔组立后,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 1/750。 铁塔组立后,塔脚板应与基础面接触良好,有空隙时应垫铁片,并应浇筑水泥砂浆。 铁塔经检查合格后可随即浇筑混凝土保护帽;混凝土保护 帽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与塔座结合应严密,不得有裂缝。 8 架线工程 一般规定 架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施工 (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 )技术文件。 架线段内铁塔已经中间验收合格,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 架线过程中,对展放的导线及架空地线 (也称地线,下同 )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导线及架空地线型号、规格应与设计施工图相符; b) 对于制造厂在线上设有的损伤或断头标志的地方,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跨越电力线、弱电线路、 铁路、公路、索道及通航河流时,必须有完整可靠的跨越施工技术措施。 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 8的规定。 表 8 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的基本规定 项 目 铁 路 公 路 电车道 (有轨或无轨 ) 不通 航河流 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 标准轨距:不得接头;窄轨:不限制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得接头;二、三、四级公路:不限制 不得接头 不限制 项 目 特殊管道 索道 电力线路 通航河流 弱电线路 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 不得接头 不得接头 110kV 及以上线路:不得接头; 110kV 以下线路:不限制 一、二级:不得接头;三级及以下:不限制 不限制 放线滑车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轮槽尺寸及所用材料应与导线或架空地线相适应; b) 展放导线用多轮滑车轮槽底部的轮径:应符合《放线滑轮基本要求 检验规定及测试方法》DL/T 685 的规定,其轮槽宽应能顺利通过接续管及其保护套,轮槽应挂胶。 滑轮的摩阻系数不应大于。 当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展放时,其滑车轮槽底部的轮径与所放钢绞线直径之比不宜小于 15; c) 对于严重 上扬、下压或垂直档距很大处的放线滑车应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用特制的结构; d) 滑轮应采用滚动轴承,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确保转动灵活。 张力放线 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本节所列规定外,且应符合《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Q/ GDW179。 179。 179。 的规定。 同相分裂导线宜采用一次(同次)展放。 特殊情况分两次展放时,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48h。 张力机放线主卷筒槽底直径 D≥ 40d100mm(d— 导线直径 )。 张力机的尾线轴架的制动 力与反转力应与张力机相配套。 张力放线区段的长度不宜超过 20 个放线滑轮的线路长度,当难以满足规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导线在展放中受压损伤及接续管出口处导线损伤的特殊施工措施。 张力放线中,经过重要的跨越物或复杂地形时,应适当缩短张力放线区段长度。 Q/ GDW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79。 12 张力放线时,直线接续管通过滑车时应加装保护套。 一般情况下牵引场应顺线路布置。 因受地形限制时,牵引场可通过转向滑车进行转向布置。 张力场不应转向布置,特殊情况下须转向布置时,转向滑车的位置及角度应满足张力架线 的要求。 每相导线放完,应在牵张机前将导线临时锚固,为了防止导线因振动而引起的疲劳断股,锚线的水平张力不应超过导线设计计算拉断力的 16%,锚固时同相子导线间的张力应稍有差异,使子导线在空间位置上下错开。 除对跨越物保持安全距离外,与地面净空距离不宜小于 5m。 张力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时,应防止导线损伤,在容易产生损伤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a) 导线在展放过程中不得与地面及被跨越物直接接触; b) 凡与导线直接接触的提线器、锚线架、钢丝绳等应进行挂胶处理或其他隔离措施; c)跨 越架与 导线接触部分应采用不磨损导线的材料或不损伤导线的措施; d) 牵、张场导线可能落地的区域应采用不损伤导线的材料进行铺垫。 导线磨损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外层导线线股有轻微擦伤,其擦伤深度不超过单股直径的 1/4,且截面积损伤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 2%时,可不补修,用不粗于 0# 细砂纸磨光表面棱刺; b) 当导线损伤已超过轻微损伤, 但在同一处损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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