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历史(人教版)一轮特训 知识整合与备考方略2选修二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Word版含解析内容摘要:

3、专门委员会监督选举过程,以期限制腐败现象发生。 1852 年和 1853年的两个法案规定,贿选、恐吓选民属于刑事犯罪;专门委员会审查选举程序,受理选举争议案件。 上述措施均未产生明显效果。 1883 年议会颁布取缔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法 ,规定了选举费用的最高限额及其使用范围,由选举代理人掌管选举费用,并及时向监选官汇报全部账目。 对选举中的舞弊行为严加取缔。 若违反上述法律,剥夺候选人竞选资格 7 年1880 年选举中,全国的候选人共支出选举费用 1736781 镑,1885 年降为 777429 镑,1900 年降为 777429 镑。 不过这个法律仍有很多漏洞,如某些财力充足的候选人可以提前投资“培养 4、”选区。 因此法案实施后,明目张胆的舞弊行为虽有所减少,但远未绝迹。 (1)根据材料,比较英国 19 世纪 50 年代和 80 年代在遏制选举腐败方面的不同。 (9 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英国颁布的取缔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法。 (11 分)答案(1)50 年代强调机构的作用,80 年代强调法律的作用;50 年代措施不具体,80 年代措施具体明确;50 年代效果不明显,80 年代效果明显。 (2)促使选举费用不断下降,减少了明目张胆的舞弊行为;规范了选举行为,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选举的公平公正;促进了英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促使君主立宪制的完善;但不完善,不能有效杜绝选举中的腐败的行为。 3201 6、一种人为的一致性而被政府引向公共的目的,或者至少防止他们破坏这一目的。 在这里,当然不允许理性思考,人们必须服从。 但是就该机制的这一部分同时也作为整个共同体的、乃至于作为世界公民社会的成员而论,也就是以一个学者的资格通过写作面向严格意义上的公众时,则他是绝对可以争辩的,而不致因此就有损于他作为一个被动的成员所从事的那种事业。 摘编自康德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 (1)依据康德的观点,启蒙如何实现。 (10 分)(2)在上述材料中,理性的运用有哪两种类型。 二者有何区别。 (10 分 )答案(1) 康德认为当人们拥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时启蒙便能实现。 这种自由的获得实际上意味着政治与社会的权威不再或 8、辙。 国会且然,何有内阁。 今革命之势力在各省,而专制之毒在中央,此进则彼退,其势力消长,即专制与共和之倚伏。 倘更自为削弱,噬脐无及。 ”孙中山在中国革命史一文中指出:“临时约法,既知规定人民权利义务;而于地方制度,付之阙如,徒沾沾于国家机关,此所谓合九州之铁铸成大错者也。 ”他说:“因为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转引自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订材料二孙中山:“余对于临时约法之不满,已如前所述,则余对于此与革命方略相背驰之约法,又何为起而拥护之。 此读者所亟欲问者也。 余请郑重说明之。 故临时约法者,南北统一之条件,而民国所由构 10、分权制(地方权力过小,不利于革命力量) ;没有贯彻五权宪法的理论。 (2)原因: 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是民国的标志和民主政治的基石;是反对袁世凯及北洋军阀破坏共和、倒行逆施的有力旗帜。 表现: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 解析第(1)问,第一小问“态度”依据材料一可直接概括出不满、批评;第二小问“原因”从材料一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民权” “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一旦受压迫,将无由抵抗”“今革命之势力在各省,而专制之毒在中央,此进则彼退,其势力消长,即专制与共和之倚伏” “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等信息进行概括即可。 第(2)问,第一小问“原因”根据材料二中的 12、乱兴衰不外乎两种,一种治者,一种被治者。 如果能使这两种人了解其地位以及权利义务,就“不怕国家不上轨道,不怕人民不能安居乐业”。 故今后中国宪政的补救之道, “在于改造治者与被治者的资格”一方面使治者在执行职务时,应该遵守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处处依法办事,不得稍有逾越。 另一方面要对被治者普及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程度,从而使他们具有参与政治的热情和行使公民权利的能力。 而普及教育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国内和平。 张君劢特别强调“人权为宪政基本”要保障人权,就必须:第一,要拿人民当人,不可拿人民当奴隶;第二,要限制政府的权力, “政府权力的限制,即所以抬高人民的地位,为国家百年大计考虑是合算的”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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