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 温度不宜低于 5℃;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 15d。 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 3d。 、施工要点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混 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 1:l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 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 M5的水泥混合砂浆。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 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 5~ 7mm。 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 7~ 9mm。 当抹灰总厚度超出 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第 18 页 共 29 页 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8吊顶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 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 吊顶龙骨上。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木吊杆、木龙骨的 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 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施工要点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 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 ,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 l%~ 3%起拱。 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吊杆应通直,距主龙 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 300mm。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 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 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 300~ 400mm。 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 40mm。 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 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 1mm。 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 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 有强烈振动。 、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第 19 页 共 29 页 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 10~ 15mm,切割边宜为 15~ 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 8~ 15mm。 板周边钉距宜为 150~ 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 200mm。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 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板缝处理。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 15mm,螺钉问距宜为 150~ 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明龙骨饰面板的安 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 1mm。 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9轻质隔墙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 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 应防止受潮变形。 、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 20~ 30mm 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 现场配置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主要 材料质量要求 、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施工要点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 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 1m。 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第 20 页 共 29 页 间距不宜大于 400mm。 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 400~ 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 20~ 25mm。 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 3m 的隔墙安装一道, 3~ 5m 隔墙安装两道。 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门窗或特殊接点处 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 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 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 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 10~ 15mm。 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 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留有 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 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 80~ 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 80~ 100mm。 阳角处宜作护角; 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200mm。 、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玻璃砖墙宜以 ,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 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 应进行加固。 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10门窗工程 第 21 页 共 29 页 10. 1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 、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 50℃;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 lm,当在环境温度为0℃的环境中 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 24h。 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靠。 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溶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 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在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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