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宽带人力资源部工作管理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总经理的人力资源事项由董事会确定; (二) 副总经理的人力资源事项由总经理建议,董事会确定; (三) 总经理助理、总监的人力资源事项由总经理确定; (四) 部门正职的人力资源事项由主管总助(总监)建议,总经理确定,无主管总助(总监)部门的正职由总经理确定; (五) 分支机构正职的人力资源事项由主管总助(总监)建议,总经理确定,无主管总助(总监)分支机构的正职由总经理确定; (六) 部门、分支机构副职的人力资源事项由本部门(机构)正职建议,主管总助(总监)审核,总经理确定;无主管总助(总监)部门(机构)的副职由本部门(机构)正职建议,总 经理确定; (七) 公司本部副职以下员工的人力资源事项由本部门正职确定; (八) 分支机构副职以下员工的人力资源事项由本机构正职确定。 第十六条:应遵循下面原则办理人事档案关系: (一) 凡正式聘用的员工,除特殊情况下(借调、外地户口等),其档案人事关系均应在正式聘用后的一个月内转入公司或外地分支机构建户的地区以上政府举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户头下,统一进行人事档案关系管理。 (二) 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的管理按建户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在办理工作交接和与职能部门清欠手续后方可调出。 部门正职及以上员工 调出前须接受相应 的离职审计,审计合格方可调出。 第十八条:在未办理工作交接和清欠手续或离职审计前,暂缓发放其薪资和办理调出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建立各项福利,并严格执行。 各分支机构应按公司 统一的政策执行各项福利,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 10 天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二十条:发生与人力资源工作相关的费用,根据财务部有关规定审批。 第 6 页共 11 页 五、绩效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同员工工资、福利挂钩,并做为员工职务调整、奖惩、聘用的主要依据。 具体细则参见《方正宽带绩效考核体系》。 六、员工利益分配系统管理 第二十 二条:各分(子)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均应参照执行公司统一制定的薪资福利标准和政策。 第二十三条:每个月底前,各分(子)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均应将本月薪资福利有关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四条:员工利益分配系统模块请参见附图一“员工利益分配系统”、附图二“薪资模 块”、附图三“福利与个人发展模块”。 附图一、员工利益分配系统。方正宽带人力资源部工作管理手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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