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经营安全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旁人用羽毛或筷一端扎上棉花刺激咽部催吐。 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 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 另外,对失去知觉者,呕吐物会误吸入肺;误喝石油类物品,易流入肺部引起肺炎。 有抽搐、呼吸困难,神态不清或吸气时有吼声者均不能催吐。 4.对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应进行心肺复苏术,主要的方法有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术。 5.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进入中毒现场必须戴防毒面具。 如时间短,对于水溶性毒物,如常见的氯、氨、硫化氢 等,可暂用浸湿的毛巾捂住口鼻部。 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6.及时送医院急救。 护送者要向院方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如化学物不明,则需带该物料及呕吐物样品,以供医院及时检测。 10 易燃易爆液体安全储运通则 1.大量易燃液体储存在储罐内,桶装易燃液体应储存在规定要求的库房内。 2.库房地坪和铺垫不渗油,不会因撞击而发生火花。 3.桶装易燃液体应直立存放:闪点在 28℃以下的堆高不超过二层;闪点在 28~ 61℃的堆高不超过三层。 4.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5. 按照安全系数灌装易燃液体。 安全系数应查阅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6.不得与其它类别商品混储共运。 , 7.装运易燃液体的槽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设有孔隔板、以减少激荡而产生静电。 8.毒性较大的易燃液体在装卸和充灌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用品,有防护措施。 9.操作人员不得身带火种和穿着有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0.操作时货物不准撞击、磨擦、拖拉,装车堆码时,桶口、箱盖一律向上,不得倒置。 11.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夜间装卸作业应使用防爆式照明设备。 一、二级易燃危险化学品泄漏现 场处理办法 11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砂土混合,倒置空旷地方掩埋,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三、油漆经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危险化学事故发生,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订本企业经营、储存油漆、涂料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称《预案》) 1.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 组长 : 电话: 成员 : 电话: 组长负责“预案”的制定、 修订,组织应急救援专业演训,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及重大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急救指挥和事故的处理准备工作。 做到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并负责对隐患的整改等工作。 社会应急救援 火警: 119 公安: 110 医疗: 120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应急救援电话: 3.油漆的主要危险特性: 经营的油漆分类及危险特性 13 油漆的毒性及防治 毒性 油漆中的有机溶剂对皮肤有侵蚀作用对人体神经、造血器官、呼吸系统等均有刺激和破坏作用。 可引起头荤、恶心、胸闷等急性中毒可发生休克,慢性中毒出现血小板白血球减少等。 合成树脂单体等与品种类别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 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 危规编号 32198 33646 闪点 18~23℃ 23~61℃ 危险类别 第 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 高闪点易燃液体 主要组成 各种颜色液体或粘稠液体。 是由树脂、颜料、助剂和有机溶剂组成的油漆和涂料及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各种颜色液体或粘稠液体。 是由树脂、颜料、助剂和有机溶剂组成的油漆和涂料及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危险类别 易燃 易燃 危 险 特 性 易燃液体,本品挥发出来的蒸汽和空气混和达一定比例后,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它的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如遇到静电、火花、火星等,就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 本品蒸气对人体 有毒,对环境有污染。 易燃液体,本品挥发出来的蒸汽和空气混和达一定比例后,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它的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如遇到静电、火花、火星等,就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 本品蒸气对人体有毒,对环境有污染。 包装、标志和储运 包( II) 29 标 3 储 III 包( II) 14 标 3 储 III 消防、急救和泄漏处理 消 9 毒( II)( I) 泄 41 消 9 毒( II)( I) 泄 41。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