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内容摘要:

设定范围应与系统的运行工况和部件的耐热能力相匹配。 4 为防止因系统过热造成运行故障或安全隐患而设置的安全阀应位置适当,并配备相应措施,保证在开启工作进行泄压时,排出的高温蒸汽和水不会危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其设定的 开启压力,应与系统可耐受的最高工作温度对应的饱和蒸汽压力相一致。 末端供暖系统设计 液态工质集热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可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水 —空气处理设备和散热器等末端供暖系统。 空气集热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风采暖末端供暖系统,宜采用部分新风加回风循环的风管送风系统,系统运行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12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末端供暖系统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 、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 进行。 热水系统设计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中热水系统的供热水范围,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物类型、功能,综合业务表、投资规模、安装等条件确定,并应保证系统在非采暖季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过热现象。 热水系统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4 进行。 生活热水系统水质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的要求。 其他能源辅助加热 /换热设备设计选型 其他能源加热 /换热设备所使用的常规能源种类,应符合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的规定。 其他能源加热 /换热设备的选择原则和设备的综合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的规定。 其他能源加热 /换热设备的设计选型应按照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41 进行。 4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施工 一般规定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施工安装 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防水层和附属设施,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施工安装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相关工种的协调配合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齐备,且已审查通过; 2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3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 现场水、电、场地、道路等条件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5 预留基础、孔洞、设施符合设计图纸,并已验收合格; 6 既有建筑经结构复核或法定检测机构同意安装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鉴定文件。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连接管线、部件、阀门等配件选用的材料应能耐受系统可达到的最高工作温度 和工作压力。 进场安装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产品、配件、材料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集热器应有性能检测报告。 太阳能集热系统施工 太阳能集热器应按照设计要求的方位安装,使用罗盘仪确定方位。 太阳能集热器的相互连接以及真空管与联箱的密封应按照产品设计的连接和密封方式安装,具体操作应严格按 产品说明书进行。 安装在平屋面专用基础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基础的强度;应做好 13 防水处理,防水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 的规定要求。 埋设在坡屋面结构层的预埋件应在结构层施工时同时埋入, 位置应准确。 预埋件应做防腐处理,在太阳能集热系统按照前应妥善保护。 带支架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其支架强度、抗风能力、防腐处理和热补偿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太阳能集热系统管线穿过屋面、露台时,应预埋防水套管。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管道 施工安装 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 的规定要求。 太阳能蓄热系统施工 用于制作贮热水箱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板焊接的贮热水箱,水箱内、外壁应按设计要求作防腐处理,内壁防腐涂料应卫生、无毒、能长期耐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贮热水箱制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贮热水箱保温应在水箱检漏后进行,保温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GB 50185 的规定要求;贮热水箱内箱应做接地处理,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的规定要求。 贮热水箱和支架间应有隔热垫,不宜直接刚性连接。 蓄热地下水池现场施工制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池必须满足系统承压要求,并应能承受土壤等荷载; 2 地下水池应严密、无渗漏; 3 地下水池及内部部件应作抗腐蚀处理,内壁防腐涂料应卫生、无毒、能长期耐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4 地下水池选用的保温材料和保温构造做法应能长期耐 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太阳能蓄热系统的 管道 施工安装 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 的规定要求。 控制系统施工 系统的电缆线路施工和电气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 的相关规定。 系统中全部电气设备和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金属部件应做接地处理。 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国 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的规定。 末端供暖系统施工 末端供暖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 的相关规定。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 的相关规定。 5 太阳能供热采暖 工程 的调试、验收与效益评估 一般规定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应进 行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应在竣工验收 阶段进行;不具备使用条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延期进行。 14 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 系统联动调试应按照实际运行 工况进行,联动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连续 3 天试运行。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工程的验收应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应由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竣 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 分项工程验收宜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期进行,对于影响工程安全和系统性能的工序, 必须在本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移交用户前,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包 括: 1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 3 屋面防水检漏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5 系统水压试验记录; 6 系统水质检验记录; 7 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8 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 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为二个采暖期。 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履行保修职责,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系统调试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 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有调试能力的其它单位。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系统的联动调试,应在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和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水泵安装方向; 2 检查电磁阀安装方向; 3 温度、 温差、水位、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 电气控制系统应达到设计要求功能,动作准确; 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 防冻、过热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7 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密封严密; 8 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工作正常,加热能力达到设计要求。 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整系统各个分支回路的调节阀门,使各回路流量平衡,达到设计流量; 2 调试辅助热源加热设备与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工作切换,达到设计要求; 3 调整电磁阀使阀前阀后压力处于设计要求的压力范围内。 系统的联动调试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额定工况下供热采暖系统的流量和供热水温度、热风采暖系统的风量和热风温度的测试结果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243的相关规定; 2 额定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流量或风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 10%; 3 额定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进出口工质的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15 工程验收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可按表 划分。 表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序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太阳能集 热系统 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其他辅助能源加热 /换热设备安装、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2 蓄热系统 贮热水箱及配件安装、地下水池施工、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 装、防腐、绝热 3 室外采暖 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水 空气处理设备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4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 5 控制系统 传感器及安全附件安装、计量仪表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安装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及认可签证。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土建工程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中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 收: 1 安装基础螺栓和预埋件; 2 基座、支架、集热器四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 基座、支架、集热器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及防水; 4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与建筑物避雷系统的防雷连接节点或系统自身 的接地装置安装; 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角和倾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误差应在177。 3176。 以内。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压力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的水压试验; 2 供暖系统的冲洗及测试; 3 系统的热性能检测。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 倍,工作压力应符合设 计要求。 设计未注明时,开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 MPa 作水压试验;闭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和供暖系统应按 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 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系统效益评估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工作运行后,宜进行系统能耗的定期监测。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节能、环保效益的分析评定指标应包括:系统的年节能量、年节能费用、费效比和二氧化碳减排量。 计算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年节能量、系统寿命期内的总节能费用、费效比和二氧化碳减排量,应采用附录 F 中的推荐公式。 16 附录 A 不同地区太阳能集热器的补偿面积比 太阳能集热器的面积补偿应按下式计算: /B S SA A R ( ) 式中: BA ——进行面积补偿后实际确定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SA ——按集热器方位正南,倾角为当地纬度,用本规范公式( )、( )计算得出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SR ——太阳能集热器补偿面积比。 代表城市的太阳能集热器补偿面积比 SR 可选用表 ,表 适用于短期蓄热系统,表 适用于季节蓄热系统。 表中未列入的城市,可选用与该表中距离最近,而且纬度最接近的城市的 SR 对应值。 表 代表城市的太阳能集热器补偿面积比 SR (适用于短期蓄热系统)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附录 B 代表城市 气象参数及不同地区太阳能保证率推荐值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设计采用的气象 参数可按照表 选取。 表 代表城市气象参数 城市名称 纬度 Hha HLa Hht HLt Ta Sy Td S d 资源区 北京 39176。 56180。 Ⅲ 哈尔滨 45176。 45180。 Ⅲ 长春 43176。 54180。 Ⅲ 伊宁 43176。 57180。 Ⅱ 沈阳 41176。 46180。 Ⅲ 天津 39176。 06180。 Ⅲ 二连浩特 43176。 3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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