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服务协议内容摘要:
费人民币壹佰元正,小型车拖运按 8 元 /公里计费。 乙方拖车费用,甲方应在次月 15 日前结清,乙方应开具正式发票, 凭甲方人员确认的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三、 双方责任和义务 双方在约定好服务事项后,如因自身原因可能导致服务暂停或终止,需及时通知对方。 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双方在被拖车的现场,应对该车辆外观及壮态予 进行。拖车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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