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知 (以下称 “ 授权通知 ” ) 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易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身份的方法。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回函向基金管理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 ) 指令的内容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帐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 (三 )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 “ 授权通知 ” 确定的有权发送人 (下称 “ 被授权 人 ” ) 代表基金管理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 ,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依照 “ 授权通知 ” 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 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基金 第 13 页 BO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rs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 基金管理人在发 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 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 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将执行完毕的指令盖章回传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国债交易通知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四 )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五 ) 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 ) 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常指令执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 ) 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使用加密传真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当日将回函书面传 第 14 页 BO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rs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真基金管理人并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 被授权人变更通知, 自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以加密传真形式发出的回函确认时开始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选择的标准是: 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营机构,并承担相应责任。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使用协议,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 )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第 15 页 BO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rs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 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 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基金管理人发生超买行为,必须于 T+1日上午10时之前完成融资,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划款指令。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 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第 16 页 BO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rs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 ) 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 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 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四 )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 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申购和赎回申请,由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14: 00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专用章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 T+3日上午 11: 00前在 基金公司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间交收。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 对于因基金管理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 17 页 BO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rs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 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 )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估值对象 基金的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 资产。 估值方法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第 18 页 BO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rs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 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 估值; B、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按如下估值方式处理: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 行估值。 C、已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 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收盘价 ) 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收盘价 ) 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C、未上市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D、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证或者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证,例如权证发行至上市日之间、权证停牌日等情况,可应用 BS模型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按成 本估值。 (4)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 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5) 债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等固定收益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6) 股利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7)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 (6)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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