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教师“十二五”培训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指导,开设 “ 名师工作室 ” ,设立 “ 名师讲坛 ” 等措施,帮助他们提升教育境界,形成先进的教育思想、独特的办园风格和教学风格,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管理和教学的专家。 —— 学前教育名家支持计划。 在省级名园长、名教师培养的基础上,对具有 20 年以上教育管理或保教工作经历, 在学前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和贡献者,在学习和实验研究、著书立说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在政策、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努力培养一批学前教育理论水平高、科研成就显著,在全省具有影响力,在全国比较知名的学前教育名家。 ——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加强对各市(行署、总局)、县(市、区、管局)负责学前教育工作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针对教育行政管理的特点,以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理论、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着重进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职业素养的培 训,通过培训,提高我省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指导能力、教育决策能力、管理和服务能力等。 —— 各级培训者培训计划。 加强对省、市、县级从事幼儿园长、教师培训工作的教师、辅导(指导)教师、培训管理员、承担国培任务的高校和各级教研培训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指导能力建设。 通过采取理论学习、政策分析、专题研讨、培训创新、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实践反思等形式和选送外出学习、到幼儿园挂职调研等途径,促使他们成为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的新时期学前教育培训专家。 —— 其他临时性、应急性培训项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 发展需要和国家、省对学前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开展其他临时性培训项目。 3. 市、县级培训项目 参照 “ 国培计划 ” 项目和省培训规划要求,各市(行署、总局)、各县(市、区、管局)应统筹制定本地培训计划,按需自主确定培训项目。 按照 “ 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 ”的要求,各地应重点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 新任和中小学转岗教师岗前培训。 坚持 “ 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 的原则,对新任和转岗教师进行不少于 120学时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任园长、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与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学前教育理论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掌握科学保教方法,注重实践培训环节,尽快适应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 在职园长、教师岗位培训。 重点帮助园长、教师更新教育理念,系统掌握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规律,提高开展幼儿教育科研和幼儿教育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提高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360学时。 —— 骨干园长、教师提高培训。 “ 国培计划 ” 、省培项目、市县级培训计划应统筹安排,形成层次分明、梯 队合理,培训、选拔、管理、使用紧密结合的骨干园长、教师培养机制。 重点帮助总结科学管理和保育教育工作经验,探索管理和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以及培训、指导其他教师能力,形成科学化管理和个性化教学风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除此之外,各地还应加强保育员和保健医(员)等专项培训。 各类幼儿园应加强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坚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 ,以 “ 实践 — 反思 — 再实践 ” 为主要学习方式,积极探索观察记录、诊断改进、专 题讨论、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多种方法,激发教师自觉追求专业发展,培养教师研究习惯,提升教师实践能力。 各地应将园本培训与全员培训、骨干培训、专项培训密切结合,使各类培训通过园本研修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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