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 推动科技与金融、社会资本融合,建立多元化 科技投入体系。 根据国家、省级设立科技创投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的做法,探索发起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时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切实降低创业门槛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本。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 构的作用,加大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法律、知识产权、财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大数据以及创业辅导、投融资、媒体宣传等服务。 着力发挥传统孵化器在基础设施方面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在专业服务方面的互补优势,促进传统孵化器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深层合作,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 鼓励孵化器建设公共实验室和研发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服务,共享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资源。 与专业 7 机构合作建立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供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服务。 探索把互联网基因注入科技服务业,实现创业大赛服务、科技咨询服务 、中小企业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培训服务。 优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切实降低创业门槛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本。 (四)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市场体系,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在创业中实现成果转化创造财富。 加快建设面向创业的技术转移机构。 扶持发展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 ,优先扶持孵化器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各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方面的服务。 支持市场主体建立专业性质、定向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 科技成果转 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 8 益比例,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 20%提高到不低于 50%。 鼓励企业购买转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发机构的发明专利。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发机构向我市转化发明专利成果,或与企业联合开展发明专利产品生产。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鼓励各类企 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线。 财政资助的科研创新发展类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 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职务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向企业作价入股。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 (五)加快科技金融结合发展。 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局面。 壮大创业投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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