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内容摘要:

需向其家属告知死亡原因,对死因不明或有争议者应建议作尸体解剖,并 双签名。 科室病历质控由 分院院长 、病历质控员、病历质量护士和病历直接书写者组成。 院临床病历质控组由 “临床医疗质控组 ”兼任,由医教科牵头并由相关人员组成。 各级医师要结合查房、病例讨论,对下级医师所写的病历和各类记录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足,及时修改。 三级签字原则:病历首页的三级签字栏,根据我院现行医疗组管理模式:第一栏为行政主任(或副主任),第二栏为三级医师或主任医师,第三栏为二级或主治医师,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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