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中学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5、每天对师生日常表现利用课间操时间进行点评。 6、认真对周内大小事务进行记 录,周末进行总结评比,对下周工作提出希望,评出下周升旗班级。 注:交接班时间为周六集队放假后。 十二、 学生会理事长工作职责 学生会理事长在政教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制定学生会工作章程,组建学生会,任命主席及各部部长; 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学生会主席和各部长会,赋予主席和各部长工作职责; 协助政教处做好学生思想、学习、纪律教育及思想品德的评定工作; 督促指导学生会各部做好学习、劳动、保卫、文体等各方面的组织督查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学生会成员对各班的学习、出勤、纪律、 卫生、板报、活动等十个方面进行目标管理量。 第三部分 教师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区别的格局,充分激发教职工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师师德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增强学校的生存和竞争能力。 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采取过程性评价和年终综合考核评价。 第一节 教师 工作 形成 性 月 考评办法 为了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促使各位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做好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特制订以下过程考核办法。 本办法 基础分为 100 分。 教师在考核月内,服从管理、服从安排,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自觉努力做好教学中备、讲、辅、改、考等工作, 以及 学校交给的实验室管理、值周、承包学生 、花木维护、卫生管理 等日常工作,按时完成材料上报、费用上缴等常规工作,月内工作无重大失误,即可 14 得基础分 100 分。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师德表现 ( 1)不服从领导,拒不接受安排分配的,一次扣 5 分;与领导顶撞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 10分; ( 2)有动手打学生,扯学生耳朵、头发,动脚踢学生或辱骂学生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一次扣 5至 10 分 ,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 ( 3)在校园内浓妆艳抹 、 染烫发、穿奇装异服,或只穿背心、短 裤 、拖鞋进教室或 穿拖鞋 上体育课 的 ,一次扣 2 分; ( 4) 与 学生谈恋爱,搞不正当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次扣 10至 20 分 ; ( 5)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的,一次扣 10分; ( 6)酗酒闹事或醉酒误事的,一次扣 10 至 20分; ( 7)鸡、猪、狗等家禽、家畜放养的,见一次扣 2 分,在校园内擅自开挖生产地,搭棚建屋每次扣 10 分,警告后不纠正的当月考核为 0分; (二) 出 勤 旷课(含自习)一节扣 2 分(每天按 8 节课计算),迟到、早 退一次扣 1 分,病假一学期内累计 至 考核月超过 5天,每超过一天扣 分 (住院除外 ),事假一学期内 至 考核月累计超过 3天,每超一天扣 1分。 若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达 10 天以上,病假累计达 15天以上,本月不得参加考核。 (三)工作量 语文、数学两个班为满 课时 ,英语二至三个班为满 课时 ;理化三至四个班为满 课时 (含实验室工作);政治四至五个班为满 课时 ;地理、生物、历史五至六个班为满 课时 (生物含实验室工作);体育六至七个班为满 课时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劳技 16— 18 节为满 课时; 校长每周按 12 节计算,教导主任每周按 8 节计算,总务主任每周按 8节计算,政教主任每周按 6 节计算,办公室主任每周按 6节计算,出纳每周按 8节计算,班主任每周按 2 节计算,其他兼 职管理 人员视工作开展情况按1— 2节计算); (四)教学工作 ( 1) 无教案上课,作业批改不认真、不及时,不 结合实际 运用“ 三三六 ” 课堂模式 模式上课的 (音、体、美除外) ,每见一次扣 2 分; ( 2) 课堂秩序混乱、无视学生缺课、迟到,发现了又不及时查找的,每见一次扣 2 分; ( 3) 上课时接打电话或坐着上课,随便离开课堂的,每见一次扣 2 分; 15 ( 4) 用 停课或将学生赶出教室 等形式处理师生矛盾 的,每见一次扣 3分; ( 5)在 学校 组织的考试中,出题马虎,试题质量低,监考不严守监考员规划,阅卷马虎的,一次扣 5分; ( 五 ) 、日常工作 ( 1) 对发 现 学生钱物被盗,学生间发生矛盾,或有抽烟、打架、赌博等违纪行为,值周、值日教师、班主任不及时调查处理的,一次扣 2分; ( 2) 学生生病、受伤不及时送医院,伤、病重者未 及时 与家长联系的,一次扣 2分; ( 3) 不认真履行值周、值日、承包学生等常规工作职责,致使值周、值日期间秩序变乱、卫生变差、违纪问题增多的,一次扣 3分; ( 4)不按时按质完成材料上报的一次扣 2 分,不按时上缴水电费等费用的一次 扣 10 分; ( 5)学生因得不到应有关心或因教师工作态度粗暴,管理 粗 放,致使学生转学、出走、流失的,一人次扣 5 至 10 分; ( 6)学生流失后,不及时组织动员,班主任、年级组长、跟班教师等相 关 人员一人次 扣 10分; ( 7)受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等学校领导在集队、开会等正规场合点名批评的,一次扣 2分; ( 8) 私自拉用学校公物或乱拉接电线、水管盗用水电的,见一次扣 5 至 10 分,并赔偿和纠正。 本考 评 办法由 考评办公室 按月进行考核。 从基础分 100 分中减去扣分, 加上加分 得被考核人当月 形成性 考核分。 (校务成员考评挂靠联系年级) 第二节 教师工作年终综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校在 职 教师 二、考评内容: 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评;“德”是指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思想作风、职业道德、个性、心理品质、伦理道德;“能”是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工作态度、事业性、创造性;“绩”是指工作实绩,履行本 课时 位职责,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 三、考评细则 (一)德(权数 20分)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楚雄州教职工七条禁令》,遵章守纪,为人 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 16 体学生,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品行正、师德良好,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记基础 分 20 分。 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 1)被各级评为先进或优秀的教师,按国家、省、州、县、乡级分别加 1 分获多奖,以最高 奖 记分,不累计加分; ( 2)见义勇为,为维护学校利益, 使 学生利益或其他人利益 免 受侵害 , 发挥制止保护作用的,奖励 2至 5分。 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 1)不服从学校安排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 2分; (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的,每次扣 2— 10分;情节严重的, 后果自负 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处罚; ( 3)与 学生 谈恋爱或搞不正当关系的,每次扣 10— 20 分;影响较大的,报请主管部门予以处分; ( 4)在校园内寻衅闹事 、 打架斗殴、赌博、拨弄是非、乱告状,乱议论、无端上访 , 酒 醉 后进课堂 ,每次 扣 2— 10 分; 有下列情况一票否决,本项不得分,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自负。 ( 1)受党、政警告处分的; ( 2)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 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二)能(权数不封 顶) 承担公开课 、 观摩课 、 示范课, 按 校 、 县 、 州、 省、 国家 各 级 分别记 10 分,此项 须属学校或主管部门安排派遣的 ; 教师参赛奖:参加各级组织的技能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校级一、二 、三等奖的分别记 4分、 2 分 、 1分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6分、 4分、 2 分;获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记 8 分、 6 分、 4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 10分、 8 分、 6 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反思、教学后记、案例、教学设计、教学随笔、科研成果、课件制作、教学论文等获奖 的, 发表的 按国家 、省、州、县、校 各级分别记 1 分 ; 按国家、省、州、县、校各级分别 记 2分,若同一内容获多级奖,按最高级记分,既获奖又发表的按获奖或发表的最高级记分。 (此项中的文章须属学校、教研室推荐上报的,或在《云南教育》、《楚雄教育》、《教材教学研究》等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才可加分。 ) 17 指导学生竞赛奖 指导学生 竞赛 奖,指导教师按县、州、省、国家每级分别记 4分。 同一次竞赛只取最高奖记分, 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类比赛只取最高奖 记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三)勤(权数 20分 )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每月汇总公布。 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达 1个月以上,此项不得分。 全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奖励 10 分; 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扣分: ( 1)病假:全学年累计请假 5天以内不扣分,请假 6天扣 1 分,请假 6天以上每增加 一 天增扣 ; ( 2)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法定公假);全学年累计请假 3天以下不扣分, 4 天扣 1分, 4 天以上每增加 1天增 扣 1分; ( 3)旷课每节扣 3分(每天按 8节课计算),未请假私自调课或请人顶班扣当事人双方每节课 2分); ( 4)迟到、早 退(包括早、晚自习)每次扣 1分; ( 5)例会,每缺一次扣 5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 1分。 注:除公假外,只要请假,即不予全勤奖励。 (四)绩(权数不封顶) 备课( 10 分) 教导处每月查一次,持旧教案或无教案的每次扣 5 分,不及时交纳检查的,每次扣 1 分。 作业布置与批改( 10分) 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不按《要求 布置 和批改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 2分。 上课( 10 分) 没有按《莲池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中的要求上课的,每见一次扣 1分。 奖 分以学生问卷调查为依据。 平均满意率 90%以上的奖 10分,满意率 80%以上奖励 8 分;满意率 70%以上,奖 6分,满意率 60%以上的, 奖 4分, 满意率 60%以下,不奖分(只得基础分),满意率低于 50%以下的,要求任课教师整改或作调整。 计划、总结( 5分) 以下每缺一项扣 1分,迟交扣 分。 ( 1)每学期初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 2)每学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18 教研活动( 10 分) ( 1)积极按各教研组和学校的教研计划参加活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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