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江科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司加班记录汇总表,报送总裁审批后存档、计算加班费用。 第十九条 加班费用的计算 ( 1) 平日加班:加班工资 = 本月每小时工资额(本月工资额 / 天 /8 小时,以下同 ) 倍加班时间 ( 2) 双休日加班:加班工资 = 本月每小时工资额 2 倍加班时间 ( 3) 法定节日加班:加班工资 = 本月每小时工资额 3 倍加班时间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 病假超过 1 天(不含)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 公司正式员工 1 年内可以享受 3 个工作日(含)的 全 薪病假 ,即发放全额日薪; 1 年内病假 超过 3 个 工作日(不含)者,病假 超出期间发放日薪 的 60%; 超过 5 个 工作日(不含)者,病假 超出期间发放日薪 的 30%; 超过 10 个 工作日(不含)者, 扣除 病假 超出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一条 事假:因事而不能正 常出勤者,需请事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员工事假 期间 的工资为月工资扣除事假期间日薪。 第二十二条 婚假:公司 正式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婚假 为 3 个工作日,晚婚者(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为 15 个工作日 (含工休日 ),婚假需在结婚年度使用。 婚假不扣工资, 不 可以和年休假合并使用 ,婚假期间的路费自理。 第二十三条 丧假: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 去 世,可休丧假。 丧假一般为 3 个工作日,可给一定的路程假 , 但累计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丧假在亲属丧亡后 1 个月内使用。 丧假不扣工资 ,但路费自理。 第二十四条 产假:公司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 90 天 (自然日) 产假,特殊情况下(难产、剖腹产)可增加 15 天 (自然日)。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 15 天 (自然日) ,产假期间 只发基本 工资。 产假期满后无故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女员工怀孕期间, 累计 享受 15 天 (自然日) 的带薪产检假。 女员工 怀孕不满 4 个月 流产,根据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享受 15 天 — 30 天(自然日) 的假期。 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以享受 42 天(自然日)产假,超出天数按病假处理,公司承担因流产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第二十五条 哺乳假:产假期满后,本人申请可以休哺乳假,但累计不能超过一年,哺乳期工资发 80%。 凡有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每天可以享受 1 个小时的带薪哺乳假,可以分两次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凡是在公司工作满 5 年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 5 天(工作日)的休假,之后工作每增加 1 年,年休假增加 1 天(工作日),年休假最长不超过 15 天(工作日) ; 员工 1 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了 15 个工作日 或者旷工 1 天 以上 ,不 得 享受年休假。 员工年休假可在下一自然年度使用, 可集中使用,也 可分割使用。 年休假当年有效。 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随时召回正在休假的员工。 员工 因为工作原因放弃年休假的,则应发给相应的报酬,发放标准 为 当月日薪的两倍。 第二十七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的,由所在部门上报人力资源部,经 天津 市劳动部门认定 后, 人力资源部门按医院鉴定报告给予工伤假期。 第二十八条 法定的节假日:员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节假日,具体安排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请假管理: ( 1)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申请单。 请假天数在 3 个工作日 (含)以内的,应提前 1 个工作日 请假;请假天数在 4 个工作日(含) 以上的,应提前 3天请假。 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没来得及提前 请假 的,应委托他人代为 填写请假单。 ( 2) 病、事假期限。 到岗 后的试用期员工事假每月不可超过 2 个工作日(含),病假每月不可超过 3 个工作日(含),试用期间的病、事假合计不可超过 5 个工作日(含),否则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正式员工 1 年内事假不可超过 15 个工作日(含带薪事假),否则公司将保留采取处理措施的权利。 ( 3) 审批权限。 一般员工事假 1 个工作日以内(含)、其他休假 3 个工作日以内(含)的,由所在 部门经理 审批。 事假 1 个工作日以上、其他休假 3 个工作日以上由 部门经理 审核,员工所在部门分管副总 经理 审批。 经理 级(含)以上级别员工请假,无论天数多少,需经过分管副 总经理 审核,集团总裁审批。 第三十条 奖励与处罚: ( 1) 全勤奖。 凡工作满 1 年的员工如在全年内没有迟到、早退、 旷工 、病假、事假及其他休假(除 法定节假日 ),可在年末获得全勤奖金 XXXX 元。 ( 2) 迟到、早退 每超过 1 分钟者,每次 扣除人民币 5 元。 ( 3) 1 个月内每旷工 1 天者,扣发固定月薪的 30%, 1 年内连续旷工达 7 天或累计旷工15 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第五章 附表 第三十一条 有关考勤和假期管理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 ( 1) 《加班记录表》 ( 2) 《 员工请(休)假单 》 ( 3) 《 员工请(休)假档案登记台帐 》 第四部分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修改 ( 1) 员工在被公司录用之后,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补 充协议; ( 2)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若双方有续约意向,需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补充协议; ( 3) 公司采用 天津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以经公司律师审核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为补充协议,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 4) 《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修改,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 1) 试用期开始 5 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应将合同文本及其它补充协议内容书面提供给员工以阅读和充分理解;在试用期开始 20 个工作日内,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 ( 2) 公司总裁代表公司(甲方),与 员工(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第三条 人事档案管理 ( 1) 公司所有员工,一旦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无论是书面上还是事实上的),将个人人事 入职 档案托管在公司。 ( 2) 所有员工入职时填写的《员工 履历 表》各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内容变更后 10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人力资源部以做更改,变更内容包括居住地址、通信联系方式、个人身份、身体状况、 婚姻状态、孕(育)期、紧急联络人 等。 第五部分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形成人力资源储备,为公司人力资源战 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 及各下属分公司,所有科 员, 部门主管 、 部门经理、 特殊工种人员。 第二章 培训内容、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第三条 培训种类: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即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指由公司组织师资力量,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培训,外部培训指经公司同意,员工在公司外部参加的的各种培训。 第四条 内部培训包括: ( 1) 新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 a) 公司发展的历史、现状、前景; b) 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c) 公司短、中、长期发展战略; d) 公司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e) 公司 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 ( 2) 岗位职责及流程 培训的内容包括: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权力,业务及管理流程关系,岗位工作关系。 ( 3) 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包括员工所在岗位开展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如销售部的市场维护、人力资源部的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第五条 外部培训可以包括:管理技能培训,即针对公司的高层、中层、基层管理者开展的管理类的知识与技能培训,例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即与岗位有关的、公司目前在内部培训中尚未包括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其他教育培训与进修,即与个人能力提升有关的培训。 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填写由人力资 源部下发的《培训需求调查表》以获得外部培训机会。 第六条 公司可使用的培训师资包括公司内 部师资和公司外部师资两类。 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包括总裁、分管副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人员、 部门经理 及其他有一定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公司外部培训师资,指公司从外部专业公司聘请的可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七条 公司整体培训活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其 他部门负责人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 第三章 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八条 培训计划的制定者。 内部培训计划、外部培训计划均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第九条 培 训计划的制定时期。 ( 1)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时期:人力资源部应在每年 12 月之前向各部门发放《内部培训需求调查表》、《外部培训需求调查表》,要求各部门在本月最后 10 个工作日之前将本部门培训需求提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据此在本月最后 5 个工作日之前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 2) 季度培训计划的制定时期:人力资源部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 5 个工作日之前向各部门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要求各部门对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列明的部分予以确认或提出新的培训需求,各部门应在本月最后 10 个工作日之前将本部门培训需求提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据此在本月最后 5 个工作日之前制定公司季度内部培训计划和季度外部培训计划。 第十条 培训计划的组成部分: ( 1) 培训目标 ( 2) 培训内容 ( 3) 培训的组织者 ( 4) 培训对象 ( 5) 培训时间 ( 6) 培训地点 ( 7) 培训方式 ( 8) 培训预算 第十一条 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每年年末填写《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表》、每季度末填写《内部培训计划申请表》、《外部培训计划申请表》,经分管副总 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 后,制定与申请表相应的培训实施计划。 第四章 内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十二条 内部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计划、岗位职责及流程培训计划、岗位业务技能培训计划。 第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 组织程序 ( 1) 新员工培训的培训对象为新入职员工,新员工培训旨在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运作过程,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熟悉工作环境,从而提高工作绩效。 ( 2) 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内部培训师资,制定累计不少于 2 小时的新员工培训计划。 新员工培训计划经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 3) 新员工培训的培训员工人数一般情况下应在 3 人(含)以上,若培训员工人数不足 3 人,则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新员工培训计划。 ( 4) 新员工培训一般应安排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若新员工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培训,应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向 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确定新员工可参加培训的时间。 ( 5)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填写《新员工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要求部门负责人安排新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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